网络涉警舆情的隐忧与消解
2021-08-28
来源:我们爱旅游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No.3,2010 Journal ofGuangzhou Police College 第77期Sum 77 网络涉警舆情的隐忧与消解 李玉娟 内容摘要:涉警信息传播具有迅速广泛性、强烈长久性、主体倾向性、不对称性,容易给公安机关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损害公安队伍形象。化解舆情危机,应强化危机意识,坚持有理有利、正面回应原则,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培养自己的 “意见领袖”。 关键词:网络传播涉警舆情社会舆论引导 以即时、互动为特点的网络传播方式,为公众表达民意、 (一)涉警信息传播的迅速广泛性。涉警信息一旦发出, 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舆论平 任何网民在任意时间和地点,经过网上转载转发,就会迅速 台。如今网络的“舆论场”作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 扩散,广为传播。如上海“闸北”事件发生后短短几个小时,就 视。公安机关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 迅速传遍全国,网上新闻点击率之高、传播速度之快、覆盖面 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定时期,面临的涉警舆情 之广超乎想象。另外,网络信息的传布的交互性又促使信息 日趋复杂,时刻处于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能否正确及时引 传播更广泛、深入。在互联网上,网民普遍表现出强烈的参与 导社会舆论,提高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舆情应对能力,消除 意识。在对某一问题或事件发表意见、进行评论的过程中,常 涉警舆情的隐忧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 常有许多网民参与讨论,网民之间经常互动激发,赞成和反 对的观点同时出现,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这 一、网络涉警舆情的主要特点 种网民之间的互动实时交流,使各种观点和意见能够快速地 表达出来,例如在新浪网的“躲猫猫”专题中,截止到2009年 根据美国报业巨子、舆情学奠基人——沃尔特・李普曼 3月8日,在“你如何看待躲猫猫事件”的在线调查中,有 在其著作《舆情学》中的说明,舆情“就是对一些事实从道义 58606位网民参与投票,其中有86%的网民认为“‘躲猫猫’ 上加以解释和经过整理的一种看法”。 刘毅的《网络舆情研 致死的解释不可思议,肯定是谎言”,而只有不到2%的网民 究概论》在讨论网络舆情基本概念时,认为舆情是由个人以 选择“躲猫猫应该是真相”。③由此可见,涉警信息一旦传布就 及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 容易成为新闻炒作的热点,若被别有用心的人借机进行恶炒 自己关心或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 热炒,就会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民 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②网络涉警舆情是舆 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 情的一个分支,是社会各阶层民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有关公安 (二)涉警信息传播与影响的强烈长久性。网络对于涉警 机关和公安队伍的中介性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 事件的敏锐反映能力,持续关注能力远远超过传统媒体。例 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是较多民众关于警民关系、问题在 如“躲猫猫”事件是2009年2月12日最先被报道出来的,官 网络上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表现的总和。借助 方的事件结束时间是在2月27日,即当地政府召开新闻发 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广大网民能够利用博客、网络论坛 布会公布事件调查的最后官方答案,从信息传播形成舆情到 (BBS)、聊天室(Chat room)、即时网络寻呼(MSN、ICQ、OlCQ 最终得到公众的接受、事件的平息,事件持续半个月。 l之所 等)、电子邮件(E—mail)、留言板(Message board)等方式充分 以如此,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众的诉求与以往相比有 发表个人观点和意见,对警察执法公正性、规范性等有关警 了很大的变化,他们愈发追求公平公正,追求自己利益的实 务活动进行议论与评价,以此来影响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的 现和发展,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服务质量水平的要求越来越 思想与行为,并对公安队伍的行为实施舆论监督。 高,以致事件本身与有的网民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他们也会 研究近年来影响全国的重大涉警舆情,发现网络涉警舆 对事件给以高度关注,参与到事件信息传播和评论当中,因 情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而使涉警事件具有传播和影响的强烈长久性。 一l3一 (三)涉警信息性质上的客观实在性和主体的倾向性。就 湃,形成强大的舆论声浪,对公安机关和警察形成舆论压力, 致使一些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畏难情绪,不愿、不敢、 涉警信息本身来说,不管是网站、网民发布的信息还是网民 转发、评论的信息,都有实际发生的涉警事件作为背景或根 据,所以网络涉警信息都具有一定的客观实在性,能够发生 客观影响,对其认真研判,可以准确把握网络涉警信息的特 点和趋势。虽然网上也有一些误发或虚假的涉警信息,但很 难持久存在,迟早会被揭破。另一方面,受一些网民的思维水 平、社会背景、生活阅历、当下心境和意愿诉求的影响,这些 不会表态,怕麻烦、怕失言、怕曝光、怕媒体、怕问责,造成严 重后果。 (二)网上不实涉警信息传播和事态蔓延扩大,容易被不 法分子所利用,酿成群体性事件,增加警务工作难度。舆情是 一种情绪、意见和态度,它既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群体 的。在网络环境下,有由技术手段制造的虚假“舆情”,有由谣 言、虚假新闻构就的“舆情”,有由一些别有用心人裁编的所 谓“舆情”。而其真实性却难以确认,不明真相的网民(民众) 网民在发布和转帖涉警信息时可能会偏离事件真相;另外, 不同网民对涉警信息的关注程度和关注点不同,一些网民也 会把自己的意愿诉求或情感因素掺杂到信息中表达出来,因 而使涉警信息带有网民的主体倾向性。 (四)涉警信息内容负多正少的不对称性。公安机关在当 前稳定压倒一切的社会环境下,成为处于各种社会矛盾交汇 点上的所谓“强势群体”,被媒体和公众格外关注。2008年8 月至今,在某市网警支队编撰的《互联网动态》期刊中,网上 涉警信息共有120条,其中涉警负面信息有93条,占 77.5%。⑤由此可见当前互联网上对警察形象的整体评价是 “负面多于正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少数公安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不负责任、不作为、执法不公、漠视 办案程序、甚至放任违法行为的现象,这不仅凭空增加了执 法成本,而且在网民心目中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二是个别 部门无视群众合法权益和诉求,隐瞒事实真相,在网络中被 曝光,甚至被炒作放大,使得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性和公正 性受到严重质疑和挑战;三是个别民警执法为民思想不牢、 工作方法欠缺、态度恶劣粗暴等,由其个体行为可能影响到 民众对警察群体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再经互联网传播和扩 大,就会产生难以想象的结果。 二、网络涉警舆情的隐忧 公安部网监局数据统计显示,2008年跟帖10万以上的 较大规模涉警负面炒作178起:2009年第一季度,负面炒作 就达79起,总起来看网上涉警舆情呈增长趋势。 其中影响 比较大的涉警事件有2008年6月28日贵州瓮安县发生 “6.28”打砸抢烧事件;2008年7月19日云南发生的孟连 事件;2009年2月14日云南发生“躲猫猫事件”等。认真分 析研判这些涉警事件,可以发现其中包含着很多影响公安机 关“三项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 设)的隐忧。 (一)网上不实涉警信息传播,容易给公安机关形成强大 舆论压力,造成话语权丢失。网络舆情关注的涉警信息,一方 面是来自传统媒体如报刊、电视的报道,另一方面来自网络 原创,尤其是BBS上网友自行发布的新闻和传言。如果传统 媒体的报道由门户网站转载,并以专题形式予以突出宣扬, 或者网上传言得到传统媒体的证实,网上观点得到传统媒体 的声援,那么这种网上网下的交互作用,会促使舆情汹涌澎 一14一 很容易受其诱惑,参与其中,使事态蔓延扩大。在舆情真假难 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如果简单地对信息进行“删”、“封”、 “堵”、“捂盖子”、“不表态”,就更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激起群 众不满,酿成聚集性群众事件,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 (三)网上不实涉警信息传播和蔓延散布,会损害公安队 伍形象,降低公安队伍威信,涣散民警斗志,影响公安工作大 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执法部门,如果对负面涉警信息在网 上滋生蔓延控制不力,放任不管,会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在群 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国家的法律尊严和权威,影响警民关 系,影响公安队伍的心态和工作情绪,进而影响警务工作的 全面提升,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四)互联网的虚拟性、草根性、抱团性、监督性等特点, 以及网络舆情呈现“蝴蝶效应”、“痰盂效应”和“羊群效应”, 使网民群体对某些警察个体形象的评价,很容易转移或延伸 到整个警队,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例如在互 联网上,只要有人抓住某个事件进行攻击、恶意炒作,大多数 的网民群体便会乐此不疲地跟随其添油加醋。以公安道路交 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为例,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驾车行为, 对其加大处罚力度,目的是遏制酒后驾车这一严重危害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此举出发点显然是为了维护 正常的社会秩序,然而网络上却未必如此认为,而且有人还 将舆论矛头直指道路安伞管理者——交通警察。可见,在互 联网上有时看似微不足道的涉警事件或信息,可能会影响公 安执法的正常进行。 三、网络涉警舆情的消解 面对上述涉警舆情的隐忧,要及时化解舆情危机,就应 强化“三种意识”、坚持“四个原则”、建立“五个机制”。 (一)增强“三个意识”。一是危机意识。由于警察工作的 特殊性,容易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造成网络涉警 舆情频发。作为警察部门,必须树立危机意识,随时准备应对 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机,做好应对预案。二是自我宣传意识。公 安机关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付出的艰 辛乃至流血牺牲,应通过网络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人民群 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在做什么、做了什么,树立公安队伍的 良好形象。三是服务意识。要把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作 为公安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强化社区警务工作、完善大走访 等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信任和 理解,获得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二)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原 则。在信息化时代,重大涉警舆情事件发生后,想捂捂不住, 件发生后,网上会出现大量的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此时网 民对于评论权威的依赖性会更强,迫切需要“意见领袖”为自 己排疑解惑。在这个关键时刻,公安机关一定要重视与这些 “意见领袖”的沟通,尊重他们为民代言的权利,尽量引导他 们成为和谐网络环境建设的中坚力量,以强化主流言论、孤 相瞒瞒不了,想堵行不通,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 清事实真相,掌握话语权,抢占舆论制高点,最大限度挤压负 面信息的生存空问。二是公开透明、开诚布公原则。涉警事件 发生后,公众可能有各种猜测和怀疑,新闻媒体为追求新闻 立非主流言论。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在宣传队伍中积极培养 自己的“意见领袖”,经常以发言或跟帖的形式参与各大网站 的信息传播和论坛发言,对涉警事件中的一些敏感问题进行 及时有效的梳理和引导,以形成倾向于警方的正面舆论力 量,确保网络涉警舆情向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五是 建立信息监控机制。公安机关必须吸纳网络专业人才为我所 效应可能会炒作,因而可能会有与事实不符或以臆测为内容 的报道。把事件公开透明就可以遏止不实信息的传布,消弭 和化解民众的猜测、怀疑和不实信息传布的影响。三是有理 有利、正面回应原则。要构建对网上社情民意反应敏捷、渠道 畅通、直接开放的回应机制,实现公安机关和民众的:互信、互 动。应根据事件及民众对其的关注度,适时适度地做好动态 披露,以正确的方式方法及时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四是分 阶段、分层次报道原则。涉警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很难搞清 楚其全部的来龙去脉,对其全面认知有一个过程。因此,可以 分阶段,分层次发布,不应等到事件处理完后再一次性地发 布新闻,使民众随时、及时地了解事件信息,将负面影响降至 最低。 (三)建立“五个机制”。一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涉警事 件发生后,要按照有关处置涉警负面舆情的实施办法,立即 启动应急响应预案。二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涉警事件发生 后,应组织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信息、表明公安机关立场。三 是建立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网上舆论热点的出现是有规 律的,也是能够预测和把握的。凡是网上出现热点敏感问题, 首先是有突发事件发生,然后由媒体介入,才有了网络的放 大和二次传播。要确保在事件发生后,在最短时问内完成网 络舆情汇集分析工作,为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民情、果断 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信息。四是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在涉警事 用,研发高效实用的计算机软件来对舆情信息进行监测与分 析,进行网络海量信息自动抓取、自动分类聚类、热点信息监 控及舆情判断,从中提取与涉警事件相关的舆情信息,然后 通过计算机辅助人工分析,将数量计算和社会因素解读相结 合,实现热点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涉警事件的危机管理。 注释: ①转引自秦微琼:《网络舆情对政府策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2008:12。 ②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53—54. ③④人民网:《从“躲猫猫”事件看网络时代政府应对舆论对策》, 2009.12.14。 ( ̄)http://topic.soft6.corn。 ⑥深圳警察网:http://www.SZjCZZ.corn/index.php。 ⑦潇湘晨报:http://www.xxcb.con1.cn。 (基金项目:公安部《应对网络涉警信息研究》阶段性成 果,项目号2009LLYWJXY059) (作者单位:廊坊武警学院部队管理系哲学教研室) [责任编辑:张小明] 一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