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第一节 安全目标
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工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6‰以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确保本工地达到“市级文明工工地”标准。
l、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天津市及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
2、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第二节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系统机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要求,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把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内,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为此,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领导,并且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各专业工种均配备兼职安全员,使整个施工现场组成从上到下,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经理公司安技科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副经理各专业工种兼职安全员工程施工总体安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㈠入场教育(三级教育)
新进场的劳务要进行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先教育,后上岗。其教育内容:
1、公司级(主讲人由公司安技科派员),培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15学时。
⑴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⑶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生产规章和制度安全纪律; ⑷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年发生事故应吸取的教训;
⑸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项目部级(主讲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培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15学时。
⑴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⑵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法规及注意事项; ⑶本项目工程存在的重大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⑷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⑸防护用品、设施的基本使用知识。
3、施工班组级(主讲人:民工队长、班组长),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⑴本工种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⑷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⑸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⑹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⑺培训记录:
新入场的劳务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以后进行考试,填写《生产作业人员教育登记表》(津建安表9)名册和试卷订册保存。
㈡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栋号工长(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项目安全员(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必须经过市建委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颁发安全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而且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市建委复审考核,复审不合格,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2、项目部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证书复印件贴在《管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津建安表10)上。
3、项目部管理人员上岗前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 ⑴熟知本岗的安全责任制;
⑵针对本工程存在重大风险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案; ⑶了解和熟悉分管范围内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填写《项目部管理人员教育登记表名册》(津建安表8)。
㈢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经理部每月结合工程进度、施工特点等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主讲),并做好记录。
传达有关国家以及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传达公司及集团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要求;
在建工程的安全和环境生产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对上月工程发生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重大风险和危险源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㈣特工种安全教育
特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指电工、起重机械工、电气焊工、架子工等十一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使用单位对需要进行复试的特种作业人员,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安技科,以便安排培训。
㈤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工人变换工种,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培训以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项目经理部要对变换工种的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填写《生产作业人员教育记录表》并在进行安全教育后,对其进行考试,名册和试卷订册保存。
班组要对变换工种的工人,结合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制度进行安全教育。
㈥季节返岗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要根据季节及施工特点,对员工进行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对麦收和大秋回乡后重返生产岗位的工作,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纪律的思想教育。
安全教育情况要做好记录,填写《生产作业人员教育登记表》,名册和试卷订册保存。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㈠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依据,做到责权明确,问题分清。
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实行分级管理。项目经理每季度由安技科进行考核,评出成绩;各部门由项目经理每月考核一次,评出成绩。
㈢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考核
成绩在85分以上为良好;85以上、70分以下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
㈣各岗位人员每月考核奖励
成绩为优良的,奖励责任人50元;考核成绩为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对于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优良者奖励100元,连续两个月不合格者罚款100元,并在宣传栏内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罚款200元外,并调离本岗。㈥每月考核记录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上。工程结束后,公司按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进行考核,并给予经济上的奖罚。
三、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㈠依据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
包括:伤亡事故的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三个方面。 ㈡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目标的要求
按专业管理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与外用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十个方面的管理做到专人专项,责任明确。
㈢安技科每季度对项目经理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考核
项目经理每月按照安全检查评分表对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分管的安全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为优良,85分以下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㈣对被考核人达到目标要求和考核成绩奖励
达到优良的每月奖励50元。达到合格的不奖不罚;对达不到目标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罚个人当月效益工资的20%。对考核结果记录在《责任目标考核表》(津建安表2)上。
四、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达到内业指导外业的目的。公司所有作业场所,在执行编制的生产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作业场所的负责人还要根据所从事的生产专业,有针对性的对负责生产操作队、班组及相关人员。分部、分项、分季节、分工种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生产作业人员明确在操作中的各种安全操作事项及要求。避免误操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场所。
1、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负责人,在安排、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在作业前必须将各操作层单位,在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要求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生产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将不同的作业,按国家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写清楚,使作业人员有章可循。
3、生产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将具体的时间、地点、从事作业的区域、作业环境情况写明。
4、生产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将从事作业的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写明。
5、生产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将作业人员需要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写明。
6、生产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将作业中危险部位、注意事项及要求写明。
7、生产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按生产工艺,分部、分项、分季节、分工种,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由于各种原因,生产工艺变更,生产负责人必须重新按生产工艺和规范要求,及时的进行补充安全技术交底。
9、生产场所遇有特殊工程工艺时(大型设备拆装、大型起重吊装、超高架体等),根据特殊工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后,生产负责人必须要求被交底人将交底的内容传达到从事操作的每一个人。
11、安全技术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一份、主管安技人员一份、被交底人一份,以留备查。
12、安全技术交底在明确后,主管安技人员认真的针对交底的条款内容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针对性不强的,安技人员及被交底人,有权提出合理意见。
13、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后,交底人、主管安技人员、被交底人必须进行签署交底意见,不得由其它人代签,并写明具体时间。
五、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指示要求,及时地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形势动态到基层,做到上通下达。特制定此制度。
1、定期安全会议,公司三级管理定期召开进行安全工作会议。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2、不定期安全会议,如上级下发紧急性文件或生产作业场所遇有紧急事件时,三级管理层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公司、项目部每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将会议内容填写在安全会议记录台帐上。并且将会议参加范围、人数、日期填写清楚。
4、安全会议内容,传达上级下发文件,布置、安排近时期的安全生
产工作及安全形势总结等。
5、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将交底情况进行记录。
6、结合工程施工具体安全情况或发现重大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策,定期、定人、定措施进行解决。
7、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经理部按标准每周进行安全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相关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包括:
学习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文件、资料;
根据工程进度、施工特点、季节特点,项目经理向项目部人员及分包队负责人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预控目标的实现;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并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布置;
项目经理提出下周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及具体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例会由安全员做好记录,填写《安全例会记录》。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使生产作业场所各项安全设施达到国家安全防护规范要求,避免因为安全设施缺陷和违章行为,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㈠定期安全检查
在公司内部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小组有项目经理带队,工长、安全员、质量员、电工、现场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的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
人员和有实际经验的人员组成。
㈢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
班组作业前后要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
2、互检:
班组之间开展安全互检,以起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的作用。 3、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完成后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确认达到合格后才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支撑、卷扬机、等设备搭设安装好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交接安全检查和验收。
㈣季节性安全检查
每年度公司、项目部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在7月份进行雨季专项安全大检查,针对性要强,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地阻检测、防暑降温、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护等进行安全检查。在11月份对施工现场的冬季施工专项安全大检查,针对民工住宿、施工防冻、防滑设施等进行大检查。
㈤日常检查抽查
安技科根据施工现场的工程进度和部位情况,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有针对性的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
1、对查出的隐患,要填写在《安全管理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上。对当时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安全员要进行复查。
2、当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津建安表4)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安全员要进行复查,同时要填写《隐患整改反馈表》(津建安表5)。
3、对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部位或设备要立即停工整改。 4、对屡次出现的同一类问题,项目经理要召开分析会,制定纠正和
预防措施,落实时间、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5、对检查中屡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部,根据公司惩罚条例要求进行处理。
七、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每天施工前由班长主持,组织全体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落实的具体做法; 结合专业特长、工作情况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
评议前一天安全生产状况,对遵章守纪者进行表扬,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班前安全活动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并保管好记录。 第四节 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㈠目的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员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以保证对社会整体环境保护。
㈡职责
安技科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和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项目部专(兼)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项目部栋号工长负责栋号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㈢工作程序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的管理方法。并
与主管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管理目标,做到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和生产保证机构,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包括危险源辨识和重大风险控制。
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的政策、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专业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对实施情况经常进行监督。
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责成专人立即整改,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施工人员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坚持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使操作者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确保安全。在施工中安全工作和工程进度发生矛盾时,服从于安全。
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请专职人员检修,非机械操作人员禁止私自动用各类机械设备。
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和重大环境事故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参加事故调查。
2、项目经理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按文明施工标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制定并落实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对达标计划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和安全作业环
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生产中进行落实。 组织外分包队伍定期开展安全工作。
对使用的各类脚手架、施工用电、设施设备等,在使用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要暂停生产。隐患排除后再继续生产。
负责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做业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听从劝告者令其停止工作,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支持安技人员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依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上报,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加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⑵工长安全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做好责任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服从安全监督,积极整改隐患。
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部位,对不同工程、不同作业内容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操作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冒险蛮干者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工人违章作业。
每天布置生产任务要有安全内容,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⑶安全员安全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工地的安全管理,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熟练掌握安全检查标准,每天对所在工地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按照“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及时制止违章现象,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先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参加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协助制定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分包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参加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
审查安全技术交底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⑷预算员安全责任:
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预算,做到不漏算。
工程发生变更时,如发生安全防护等费用,按规定进行预算并找建设方签证。
分析工程各部位工程量及造价,包括安全方面费用,供施工生产及工程结算所用。
⑸成本员安全责任:
根据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劳动保护费用,并单设科目专项管理,按规定监督使用。
参与单位经济分析会议,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状况及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⑹保健急救员安全责任:
熟悉保健急救相关的知识,对现场发生的紧急事故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配合宣传部门积极开展保健急救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急救药箱、急救器材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⑺计划员安全责任: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日常生产计划要
有安全内容。
在生产调度会及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中,同时研究安全生产情况。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落实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⑻质量员安全责任: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有关规定。 检查中发现与安全相关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工地项目经理,并提出修改及纠正措施。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工程隐患的重大质量问题,先令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通知安全技术部门。
严格执行质量施工工艺要求,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 ⑼器材员安全责任:
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时严格把关。
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现场违规使用大型工具及其它材料、用具等进行制止。 ⑽资料员安全责任:
负责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审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归档资料达到标准要求。
⑾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设备进场和安装后验收。定期检查,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制止违章操作。
监督监督和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使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事故调查。
⑿保卫安全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接受上级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
熟练掌握各重点部位防火检查标准。每天对所在工地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隐患立即纠正。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检查操作人员岗位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明火作业及特工种人员要督促其持证上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及时制止。
制定工地(车间、厂、队、站)的防火工作计划,重点防火部位要建立防火预案。搞好安全防火宣传和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三懂、三会”防火知识。
负责保养维修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消防器材、设备使用有效。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和水源。
⒀班组长安全责任:
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领导本班组开展工作。
每日班前,结合当天生产任务向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检查和班后总结,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做好班中巡回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属于班组不能解决的,须立即报告施工工长、队长、车间主任。巡回检查有文字记录。
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对班组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冒险作业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纠正,纠正违章情况有文字记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生伤亡事故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做好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 ⒁分包队长安全责任:
分包队长是分包工程范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按规定成立本队的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对做好本队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积极配合总包单位搞好工地安全生产,积极支持本队安全员的工作。
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要求搭设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作业区环境整洁。
坚持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结合当日生产布置安全工作,并认真填写记录。负责向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对工人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并有文字记录,坚持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的制度。
要求工人遵章守纪,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制止,冒险蛮干要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或迫使工人违章作业。
配合总包单位搞好各项安全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总包单位。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总包单位和本单位上级,要保护好现场配合总包单位搞好事故调查,要负责查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二、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㈠目的
加强本公司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避免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事故,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㈡职责
公司项目管理部是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主责部门。 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与管理。 ㈢工作程序
1、对化学危险品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⑴化学危险品的分类:分为化学危险品和一般化学品、危险品。
化学危险品是指《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一般化学品、危险品包括:汽油、柴油、酒精、稀料、酸、碱、油漆等化学品、危险品。
⑵采购国家规定的剧毒品、爆炸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条例》由各使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要求采购、储存。
⑶化学危险品的标识:
所有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对于化学危险品,有相应的安全标签,特别标明该化学危险品的潜在危害性,事故隐患及注意事项。
⑷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所有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漏雨、潮湿的地方存放,必须有专门的场地或储存室(柜),存放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并设置通风、防爆、泄压、防火、报警、灭火、消除静电等设施。
化学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堆垛之间有安全间隔,不得超量存放,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要求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在不同地点分开存放,如酸性与碱性化学品等。
所有存放化学危险品的地点严禁吸烟,无特别许可不能进行明火作业,如需进行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满足相应的消防管理要求。
氧气瓶与乙炔瓶单独存放在定型的铁笼内,相距不得小于5米,周围30米内不得有明火作业。
工地食堂使用的燃气罐要单独放在无电源、火源的储罐间内,输气管要使用硬管连接。燃油灶具的油箱必须距离灶口1米以上。油、气管道确保无跑、冒、滴、漏现象。
2、化学危险品的登记:
施工现场识别所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途并建立《化学危险品清单》。 3、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⑴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责任人领取,并进行登记。库管人员填写《化学危险品发放、领取记录》。
⑵使用化学危险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洒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⑶使用人员对剩余的化学危险品及残液及时交回,并进行登记。 ⑷使用人须具备以下知识技能:
①熟悉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性能及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性。 ②使用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性能及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③使用人必须按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严禁它用。领用人对领用的化学危险品负责。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⑸消防管理人员,对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管理范围,落实消防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及时整改。
⑹对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情况,使用单位的库管员每月自查一次,并记录。保卫部门每周检查记录一次《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化学危险品的废弃处置:
对使用后废弃的化学危险品不得随意丢弃,采取中和、稀释等环保措施。各使用部门对未用或不用的化学危险品及时退回仓库,不得私自保存。
处置废弃化学危险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措施:
使用单位在化学危险品工作场所设有急救设施,并制定应急措施。 对于腐蚀性液状化学品溅洒在人身体时,及时冲洗,对于中毒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有关领导。
在存放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配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险情,依《消防管理规定》中的灭火预案执行。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㈠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办公场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㈡职责
安技科负责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区域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所有场所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管理、监督与检查。
㈢工作程序 1、供电系统验收:
项目经理部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将电源接至施工现场,具备供电条件后,由水电项目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
由项目经理部提供书面的施工现场临时设备总容量(KW)。合理配备总配电箱,经验收需要增容的,填写《增容申请表》。
2、临时用电的安装及验收:
由项目经理部向水电项目部进行书面临电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水电项目部在临电安装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施工现场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保”的原则进行配置。闸具分配合理,由持证电工负责管理,并编号、挂牌、上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项目经理部资料员保存完整的供电系统图,布置图和竣工资料。
3、临时用电使用及验收:
水电项目部的电工对现场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施进行每日巡视检查,并填写《电工日巡维修记录表》。
项目经理部电工每月对现场所有配电箱内漏电保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项目经理部的电工雨季前,对现场电气设备的接地系统、防雷接地
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并填写《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测试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保存归档。
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严格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津建安表4),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㈠目的
使员工按岗位要求配备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确保其在生产工程中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㈡职责
安技科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
各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㈢工作程序
1、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分类。 ⑴一般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般手套;工作服、工作帽。 ⑵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防酸、防火、防尘、电气焊工作服,绝缘电工鞋、防滑鞋;防毒、防尘面具、护目镜;绝缘手套、防酸手套。
2、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
⑴一般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安技科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采购发放。
⑵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计划。安技科统一购买。
⑶安技科在采购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时,对生产厂家、经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企业经营执照;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省、市级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及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的资格要求。
⑷安技科经审查合格后,将生产厂家及分包方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⑸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发放,进行登记、领取人签字,并建立《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登记卡》。
3、使用和管理:
⑴在公司所管辖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生产作业操作时,操作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⑵当进行特殊作业时按照《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选用规格》规定,选择相应的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⑶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进行添加或更改,确保其应有的防护性能。
⑷安技科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对新上岗、换岗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防护性能。
⑸个人使用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和维护,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其防护作用。
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平时保持清洁,不得与腐蚀性物品混放。 ⑺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按规定使用。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不得超期使用。
⑻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不得借用和代用。所属个人保管的物品,如因保管不善或丢失,安全员有权视情节轻重责令折价赔偿。
⑼各级施工负责人对作业人员未正确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立即予以纠正。不听劝阻的,有权责令其退场或停工处理。
五、消防管理规定 ㈠目的
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企
业和员工的财产与生命的安全。
㈡职责
保卫科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负责分管其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㈢工作程序
1、消防工作的策划:
保卫科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项目经理部按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制定灭火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建现场义务消防队,有领导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表。
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四区合理布局,临建间距符合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须搭设临时建筑物时,事先向公司提出,并向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搭建使用。
2、消防设施与器材的管理:
施工现场的库房、伙房、宿舍区、办公区、加工区、木工棚、变电室、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区、电器设备和其他有火灾危险的重点部位,要配备合理有效的消防器材。每个施工现场配置不少于30具的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本工程在施工中设置临时消防水源。
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晒、防冻措施,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有登记,每半年填写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登记表》,每月检查记录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
各重点部位要有防火警示标志。执行《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标志》。
3、电器设备的管理:
根据施工现场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需要,配置相匹配的变压器、线路、
灯具、电动工具、电热器具等,不得超负荷运行。
施工现场临建内一律采用低压(36V)照明。接线处不能裸露,严禁私拉乱接,灯头不得用易燃物遮挡。使用电热取暖器具时,单独敷设线路,严禁与照明线路混用,并与可燃物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离。
仓库库房照明不得超过60瓦,照明开关要采用空气开关并置于库外。 临时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要采用防暴型照明、通风设备和开关,并有足够的泄压面积。
电器设备、电闸箱周围及下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明火作业管理:
明火作业人员需持《消防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明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到项目经理部办理《明火作业审批证》。 明火作业前对操作面内的易燃物认真清理,设监护人,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监护人填写《动火监护记录》
高处作业时要配备防火花飞溅的接盘,下方设阻燃设施。
作业后切断电源、气源,电、气焊工具撤出操作面,按规定存放。对现场搞好清理不留隐患。
5、消防检查:
保卫科负责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施工现场的消防自查每天进行,检查情况填写《公司治安、消防日常检查记录表》。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视风险大小分别向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消防检查工作提示单》和《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采取的整改防范措施。并在整改期限到达时进行复查,若整改完毕,检查人员将整改结果填入复查结果栏内,若整改不彻底,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6、各施工现场制定应急灭火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和一旦发生火情,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置。
7、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下列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
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⑵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⑶电工、焊工、油工、木工、库工、炊事员、分包队伍负责人等依规定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项目经理部依法对各分包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填写《分包单位人员消防培训会签单》。
8、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视情给予奖励或处罚。
六、消防器材配置管理规定 ㈠目的
为加强我公司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对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控制灾害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及我市、集团总公司对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㈡职责
保卫科是施工现场及固定单位灭火器材配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部的防火员负责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㈢工作程序
1、灭火器材配置的部位和最低数量:
⑴各施工现场至少配备ABC型4公斤干粉灭火器30具。配置部位与下限数量为:
①工地临建(办公区),每60平方米面积配置1具。 ②各类仓库,每个库配置2具。 ③氧、乙炔气存放处,配置2具。 ④总闸箱,配置2具。
⑤各分路闸箱,每个闸箱配置1具。 ⑥每个木工棚配置2具,消防大桶2个。
⑦每个伙房应配置1具。
⑧机械、对焊棚每个应配置2具。每处焊活部位和卷扬机棚,均配置1具。
⑨易燃材料堆放区,每100平方米应配置2具,消防大桶2个。 ⑵灭火器材配置的位置:
①一个部位配置2具的,应存放在专用消防箱内。
②临建灭火器材配置时,设置在临建外,距保护目标不得超过15米。 ③配置的灭火器材厂牌标志数据朝外。
④设置位置既要便于取用,又不能堵塞疏散通道。
⑤灭火器材的悬挂高度,顶部离地1.5米以下,底部距地0.15米以上。
⑥如果灭火器材设置位置较隐蔽,应在明显处设置指示性标牌。 ⑦建筑施工时达到:
工程施工时,除按本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外,还设置与生产同用的灭火给水系统。
施工灭火给水系统,具备6立方米以上的蓄水池,2寸以上出水口的水泵和2寸以上直径的立管;在有易燃物的楼层要有消防专用接口,并就近配置消防水龙带和水枪。
水压要达到作业面高度,出水口要达到2米远充实水柱,压力不足时,要设置中途加压泵。
⑶灭火器材的管理与保养:
①工地灭火器材由项目防火员负责管理和保养。
②对灭火器材和灭火给水系统,要有防潮、防冻、防晒、防雨等措施。
③项目部防火员经常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对已经使用过、损坏或过期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更换。保卫科每月检查记录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每半年填写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登记表》。
七、安全保护设施管理规定
㈠目的
使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防护设施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㈡职责
公司生产经理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导工作。
公司安技科是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司负责各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和管理。 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和日常管理。 ㈢工作程序 1、范围:
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机械防护棚、予留洞口、坑井盖板、垂直运输设备的卸料台口安全门、电焊机防护棚。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和作业环境的需要,设置临时性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临边防护栏杆、沟坎、安全通道、交叉作业的隔离防护棚等。
2、制作与采购:
公司安技科和会同技术科分别负责组织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研制工作。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制作。绘制图纸,并列入《定型工具式安全设施图册》内。
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制作完成后,由公司的安技科、技术科、制作单位、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联合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台帐》。
采购生产安全设施,首先审查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具有生产许可证、安全合格证、检验许可证。选择合格的厂家进行采购,并将“三证”复印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3、设置与移动: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报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事先填写《移动生产安全防护设施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当工程竣工不需要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及时退还仓库集中保管。
4、维护和检查:
公司安技科在定期检查和抽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防护设施时,检查结果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下发《隐患通知单》,整改情况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公司安技科对整改结果负责复查。
项目经理部专(兼)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有效。
八、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㈠目的
加强本公司施工现场道路和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满足环境要求。
㈡职责
公司保卫科是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项目经理部负责本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 ㈢工作程序 1、道路管理:
项目经理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施工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大门口处根据现场情况一般铺设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地面,道路两侧设排水沟,并在工地大门口设置机动车冲洗设备。
施工主干道为循环道(双车道)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米,特殊情况可在10米左右,道路要有良好的照明。
施工现场道路不得随意挖占,如因工作需要开挖的,需提前得到项
目经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监护限期恢复。需挖沟作业的设置防护围栏,夜间有红色警示灯。凡有人员通过的路段道路横向开挖时,还架设行人便桥通道,两侧设双道防护栏杆,保证行人的安全。
对施工现场的主干道,定时喷水、清扫,废弃物及时清理,分类存放。
2、交通标志:
施工现场设置限时速5公里的禁令标志。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道路两侧设置相匹配的指示、警告、禁令标志。
3、车辆管理:
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有车质年检合格证件,尾气排放与噪声有检验合格证。
严格禁止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
进入现场的摩托车、自行车不得在施工作业区域内穿行,存放设置存车棚。
4、场内运输:
超高超宽运输时,作业单位专人提前查看道路,在确认无障碍后,专人引领,方可运输。
场内车载货物运输时,对车载物体采取固定措施后行驶。运输货物在车上合理装放,保持车体平衡。
运输灰、沙、石等易扬尘材料时,采取苫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道路。
5、管理与监督:
项目经理部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对入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现场交通经常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及时向责任单位反映并有复查。
九、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的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1、安技科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及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保管和管理。
2、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安技科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的需要,制定使用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安全标志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按(基础、主体、装修)分别绘制安全标志标志平面图。其中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津建安表16)。
5、安全标志牌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生产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得到警示。遇有触电危险场所,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在施工主体安装安全标志牌时,高度一致(设在二步脚手架横杆处)。
6、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实施及回收,退交安全科统一保管。
7、安全标志牌不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8、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安全标志牌变形、圬损的,负责进行整修和更换。
9、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10、公司每月由安技科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第五节 用于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不得超载。
2、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
3、起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嗽叭、燃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4、起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刹制动器。
5、寒冷季节应彩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起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没箱,严禁拖项起动。
6、起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摄氏度以上,方可起步。
7、水温未达到70摄氏度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步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挡时齿轮撞击。
8、行驶中,如发现有异晌、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队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9、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 lO、由前进挡变为倒挡或由倒挡变为前进挡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挡,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1、下坡时,不得熄灭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挡外,应将轮胎楔牢。
12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减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 13、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
14车辆涉水时,应先探时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汽管或曲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5、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二)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修理工在修理上挡之前必须有班长和挡长对修理的部位及环境进行口头交底,配带好安全用品。
2、修理中,必须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修理作业,在上下修理部位上,必须将修理车辆固定牢固,汽车将轮胎楔紧。
3、修理工在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和固定的电气设备时必须有电工接线后,检查合格,配带好绝缘用品,方可使用。
4、修理工在特殊情况下修理时,如更换推土机减速时,上挂履带时,汽车轮胎更换时等一些特殊情况,必须根据当时环境和地理情况进行安全交底,不能蛮干。
5、修理工无试车证者,严禁修复车辆后,动用机械。
6、修理中在使用特殊工具时,要看好工具的说明书和允许情况下方可使用,不能滥用和盲动使用必须专人负责。
7、修理人员,必须配带本工种要求的安全用品。
8、拆卸各种机械时,必须将各种车辆,顶稳架牢,在使用机械时,禁止蛮、干,不能因工作急忽视安全生产。
9、修理中需要有人指挥时,班组要指定专人负责,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三)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机械操作规程: (1)切断机:
A.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B.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C.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进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料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加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D.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调直机:
A.机械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B.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摆动调整
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C.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D.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3)弯曲机
A.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B.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C.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4)点焊、对焊机:
A.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B.焊接前根据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使用。 C.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或木板上,工作处要用防火材料搭设,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D.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2.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执行工长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及车间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6、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7、装设接地线,应有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8、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9、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0、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11、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灯具。室内照明灯具不应低于2.5m,低于2.5m采用安全电压。
12、固定闸箱的下底距地应在1.3m~1.5m之间,流动闸箱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有牢固支架竖直架设,箱底距地面在O.6m~1.5m之间。电闸箱周围及下部不能有杂物,周围空间可供2人同时工作,与被控制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
13、在建工程及脚手架与外电线路要保持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为4m,1~10kV为6m,达不到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标志牌和警示灯。
14、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五)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乙炔瓶内的氧气不准用尽,应保留O.1Mpa以上的余压,以防其它气体倒流瓶内。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氧气瓶、乙炔瓶不应受到创击,运输时要用专用小车直立运输。
5、冬季使用氧气瓶如遇瓶阀或减压器冻结现象,可用蒸气或热水解冻,若乙炔瓶冻结应用40摄氏度以下的温水解冻,不准用热水浇烫。两种气瓶均禁止用明火烘烤。
6、夏季露天作业时应防止曝晒。
7、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应距离5m以上,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8、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在上。 9、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lO、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1、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2、乙炔瓶不应可靠绝缘应可靠接地,防止产生静电发生危险。 13、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六)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被焊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必须暂时拆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封闭电源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的绝缘要良好,与电缆要连接牢固,电缆线要符合安全要求良好无破损,若有接头要连接可靠,接头表面要有良好的绝缘,一次线不能超过2m。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先切断电源,再行施焊。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
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用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施焊时应戴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10m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其它危险物品。 11、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2、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七)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荷载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 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六节 施工机械安全保障措施
一、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保证措施 ㈠一般规定
起重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操作过程中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在有专人在现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起吊。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有拴拉绳。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锚。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见下表:
钢丝绳直径(mm) 最少绳卡数 绳间距(mm) 10以下 3 80 10~20 4 140 21~26 5 160 28~36 6 220 36~40 7 240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表面有裂纹。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吊钩补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㈡作业场地的选择
1、选择起重机的作业场地要确保工作时不会碰到其它东西,并确保按性能表中的规定伸出支腿。保持0.5米的安全距离,如果无做到这一点,则要锁定危险区域。
2、正确地支撑起重机,并按照支车位置的地面承载能力使用相应的路基板。
3、与地下室或相似物保持足够距离。 4、与斜坡、河床或类似物保持足够距离。 5、保持起重机作业半径最小、避免用到100 % 。 6、根据载荷选择合适吊臂。 7、不允许斜拉。
8、根据载荷选择合适缆绳穿绕数。 9、能够承受载荷自重和迎面风。
10、根据载荷选择吊装锁具和系绳方法和吊装高度。 11、必须对越空电缆保持足够距离。
㈢斜坡及沟渠
1、不能使起重机太靠近斜坡或沟渠,并且必须根据土壤的类别,对它们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安全距离必须从沟底算起并且须:
3、在松软或回填土壤上的距离 = 2×沟深 ( A2 = 2×T )。 4、在非松软的天然土壤上的距离 = 1×沟深 ( Al = 1×T )。 ㈣吊车站位
1、确定设备平面安装位置及设备起吊前的平面布置;
2、确定设备安装标高;
3、确定吊车在施工现场的行进道路状况; 4、确定设备起吊后的空中吊运路线。
㈤起重机打腿布置
1、所有的支腿必须全部使用,严禁不伸齐全部支腿进行吊装作业 2、所有的支腿梁必须全部伸出,否则起重两边的承载能力会失去均衡,整体起重能力将极大减少,在转动被吊物的过程中会导致起重机倾覆
3、所有的车轮必须完全离开地面,否则起重机车轮内部轴承在受力情况下会变形,同时起重机起重能力也将极大减少。
㈥吊车吊装作业
1、吊装区域设置警示牌、警界线
2、吊装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吊装作业前必须由吊装方案编制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记录,作业人员应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应急措施。
3、进行试吊:吊车吊装时应观测吊装安全距离及吊车支腿处地基变化情况;
4、机索具的受力情况观测。 ㈦汽车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 1、支腿操作
⑴作业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条件放支腿前应当了解地面的承压能力,合理选择垫板的材料、面积及接地位置。防止作业时支腿沉陷。
⑵放支腿前注意挂上停车制动器,拔出支腿固定销。
⑶H型支腿起重机不宜架设过高,通常以轮胎离开地面少许为宜。 ⑷在架设支腿时应注意观察,使回转支承基准面处于水平,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平泡居中)。
⑸如果起重机上车也有发动机,在下车支腿放好后,应将下车发动机熄火,取力器置于空挡位置。
⑹放好支腿后应再次检查垂直支腿的接地情况,不得有三支点现象。
⑺起重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纵阀手柄。如需要调整支腿,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吊臂位于下前方或下后方,再进行调整。
2、吊臂伸缩操作 ⑴不准带载伸缩吊臂
⑵向外伸出吊臂时应注意防止吊臂超出安全仰角区。 ⑶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较短吊臂工况作业。 ⑷在进行吊臂伸缩时,应同时操纵起升机构,注意保持吊钩的安全距离,防止吊钩发生过卷。
3、变幅操作
⑴变幅时应注意不得超出安全仰角区。 ⑵向下变幅时的停止动作必须平缓。
⑶带载变幅时,要保持对象与起重臂的距离,要防止物件碰触支腿、机体与变幅油缸。
⑷向上变幅可以减少起重力矩,比较安全,向下带载变幅将增大力矩,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4、回转操作
⑴在回转作业前,应注意观察在车架上,转台尾部回转半径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吊臂的运动空间是否有架空线路或其它障碍物。
⑵回转作业时,首先鸣喇叭提醒人们注意,而后解除回转机构的制动或锁定,平稳操纵回转操作杆。
⑶回转速度应缓慢,不得粗暴使用油门加速。严防重物在摆动状态下回转。
⑷当吊物回转到指定位置前,应先缓慢收回操作杆,使对象缓慢停止回转,避免突然制动,使对象产生摆动。
⑸起重对象未完成离开地面前不得回转。
⑹在起吊较重对象回转前,再次逐个检查支腿工况,这一点特别重要,经常发生吊臂回转时,因个别支腿发软或地面不良而造成事故。
⑺在起吊较重物件回转时,可在物件两侧系有牵引绳,防止重物摆动。
5、起升操作
⑴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
⑵检查滑轮倍率是否合适,必须保持吊钩旋转轴与地面间垂直。 ⑶起吊较重对象时,先将其吊离地面少许,然后查看制动、系物绳、整机稳定性、支腿状况等,发现有可疑现象应放下重物,予以认真检查,起升操作应平稳,绝对不要使机械受到冲击。
⑷在起升过程中,如果感到起重机接近倾翻状态或有其它危险时,应立即将重物降落在地面上。
⑸即使起重机上装有防过卷装置也要注意防过卷。
⑹安装对象即将就位时,应采取发动机低速运行等措施进行微动操作。
第七节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执行标准
1、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2、地方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安全技术标准》DB29-182-2008
3、施工临时用电尚应遵守的其它强制标准 二、临时用电管理 ㈠用电技术交底
1、首先进场后对电工进行全面的宏观交底,目的是落实用电组织设计的意图,现场临时用电的整体布局。
2、针对每一个分部分项的作业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交底。如: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设备、照明装置的安装,室内布线等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地要求。
3、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交底,其内容应包括:使用及操作电器设备时应注意和需要符合的规定。
㈡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它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⑵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⑶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⑷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㈢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数据; ⑵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数据; ⑶用电技术交底数据; ⑷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⑸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这项内容应由设备的生产者提供或者由专业维修者提供。现场的用电档案中应归档这些记录。包括:设备的实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和维修后的各种调试记录证明。
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①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只有安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才有此项内容。
②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填写测试记录时要有编号并应和现场的实际相对应。
③防雷接地的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冲击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④填写表格时要填写实测记录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能凭经验和瞎编数值填写记录。
⑤每月对现场安装的所有漏电保护器用测试仪进行测试一遍,把测试结果记录在中,测试内容包括: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对于
测试结果未达到铭牌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每周用实验按钮进行试跳,测试其灵敏度并把实验结果记录在。
⑥填写测试记录要真实不能不进行测试把额定值填写上或随便编一个数值填上。每张表格只能填写一台漏电保护器的测试记录。
⑦绝缘电阻值的测试记录:记录用的表格应自己编制,测试的内容应为安装后的电器设施(设备、闸箱、线路)绝缘电阻值的测试,每月还要对使用的电器设施的绝缘电阻值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测试。
⑺定期检(复)查表;
①定期检(复)查记录可以使用(津建安表24)检查记录表和(津建安表3—5)隐患整改及复查结果登记表、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回馈单。
②(津建安表24)检查记录表作为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井款的详细记录。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查出的一般问题能够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检查表的下面注明整改后的结果是否达到合格。
⑻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①此项内容可以使用电工日巡查维修记录。将表划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每天对现场巡查情况进行真实性记录,第二部分为安装维修拆除的工作记录(包括巡查时发现问题后的整该情况)
②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应在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③电工人员登记表和上岗证复印件应登记本施工现场的电工人员,上岗证要复印有复式记录的合格的证件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
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电器设备安装验收表内容如下:
⑴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的验收范围包括: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电器设备,而不是用一张表把全部的电闸箱验收就行。
⑵电闸箱验收要求对现场的每一台闸箱在安装后进行验收,因为闸箱的导线截面、绝缘阻值、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电器组件、安装位置、安装方式不是完全一样的。
⑶用电设备的安装验收:安装开关箱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用电设备,所以在对开关箱验收的同时应对电气设备的电气部分也一起进行验收。其内容应包含设备容量与闸具容量是否匹配,负荷线截面是否合理,负荷线沿地面设置是否有保护。电机接线盒及端子是否完整,电机绝缘组织是否达到要求,电器设备本身的控制电器组件部分是否完好无损。
5、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填写隐患整改回馈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㈠外电线路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⑴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 ⑵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6m; ⑶外电线路电压等级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8m; ⑷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0m; ⑸外电线路电压等级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6m;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
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⑴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kV以下,最小垂直距离6m; ⑵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10kV以下,最小垂直距离7m; ⑶外电线路电压等级35kV以下,最小垂直距离7m。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⑴电压1(kV)以下,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1.5(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1.5(m)。
⑵电压10(kV),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3.0(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2.0(m)。
⑶电压35(kV),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4.0(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3.5(m)。
⑷电压110(kV),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5.0(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4.0(m)。
⑸电压220(kV),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6.0(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6.0(m)。
⑹电压330(kV),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7.0(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7.0(m)。
⑺电压500(kV),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8.5(m),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8.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当达不到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它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⑴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0(kV),最小安全距离1.7(m)。
⑵外电线路电压等级35(kV),最小安全距离2.0(m)。 ⑶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10(kV),最小安全距离2.5(m)。 ⑷外电线路电压等级220(kV),最小安全距离4.0(m)。 ⑸外电线路电压等级330(kV),最小安全距离5.0(m)。 ⑹外电线路电压等级500(kV),最小安全距离6.0(m)。 7、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㈡电气设备防护
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2、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四、接地与防雷 ㈠一般规定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享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
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7、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规范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
⑴埋深0.5(m),水平接地体1.4~1.8,长2~3m的垂直接地体1.2~1.4。 ⑵埋深0.8~1.0(m),水平接地体1.25~1.45,长2~3m的垂直接地体1.15~1.3。
⑶埋深2.5~3.0(m),水平接地体1.0~1.1,长2~3m的垂直接地体1.0~1.1。
8、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规定。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⑴相线芯线截面S≤16(mm2),PE线最小截面5(mm2)。 ⑵相线芯线截面1635(mm2),PE线最小截面S/2(mm2)。 9、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掌上型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10、PE在线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1、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㈡保护接零
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⑴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掌上型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⑵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⑷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⑸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金属操作平台等;
⑹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2、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做保护接零:
⑴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对象时除外);
⑵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㈢防雷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它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3、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4、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
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5、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6、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享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五、配电线路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3、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l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7、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超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超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规范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六、配电箱及开关箱 ㈠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
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规定。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
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规定确定。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⑴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最小净距:30mm
⑵电器进、出线瓷管(塑料管)孔与电器边沿间最小净距15A:30mm ⑶电器进、出线瓷管(塑料管)孔与电器边沿间最小净距20~30A:50mm
⑷电器进、出线瓷管(塑料管)孔与电器边沿间最小净距60A及以上:80mm
⑸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料管)孔间最小净距:25mm ⑹电器进、出线瓷管(塑料管)孔至板边最小净距:40mm ⑺电器至板边最小净距:40m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㈡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
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⑴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⑵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⑶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⑷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⑸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它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规范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6、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它启动控制装置。
7、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
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ls。
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2、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1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14、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方法应正确。
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㈢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
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⑴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⑵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它用电设备。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七、照明 ㈠一般规定
1、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3、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⑴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⑵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⑶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⑸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⑹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5、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㈡照明供电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⑴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⑵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⑶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⑷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⑸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的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作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8、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⑴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⑵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
⑶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相线截面相同。
9、室内、室外照明线路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㈢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超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5、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应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7、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
⑵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⑴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
⑵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第八节 工程桩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施工过程安全保证措施
<1>泥浆池:施工现场泥浆池钢管和密目安全网做好防护措,且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识,夜间泥浆池处设置长明灯,保证夜间的可视度。
<2>三轴翻槽及灌注桩钻孔:三轴施工后留下的翻槽及灌注桩混凝土浇筑后的空白钻孔要及时回填,在不能回填的情况下,要设在安全警戒线,悬挂醒目安全标识牌,夜间设置长明灯,防止人员发生意外掉入其中。
<3>施工现场机械安全: 施工现场机械悬挂安全标识牌,操作人员严格要求执证上岗,在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现场安全员加强巡查,机管人员定期对现场机械进行检查,确保机械在健康状态下运转,吊车起吊重物时配备专门的起吊指挥人员。
<4>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乙炔、氧气的乙炔瓶、氧气瓶必须使用技术检验合格的气瓶,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保持在安全距离内,远离明火和热源,使用现场配备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5>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意识薄弱者进行多次安全教育,对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手段,逐步建立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
二、桩孔防坠人、坠物措施
本工程范围宽广,设备投入多,交错施工频繁,桩孔回填必须及时、可靠。
(1)沉桩结束后,用盖板(木板)临时封堵或用编织袋装土回填,再用小型挖机将土回填至自然地坪面。
(2)在桩孔封堵回填完毕后,现场施工人员在每个栋号周围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
第九节 止水围幕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桩机的保险、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驾驶员做好例行保养记录。
3)吊索器具及绳扣配备使用应规范合理,严格掌握报废标准。 4)种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齐全。
5)作业时,钻机停放须稳固无倾斜,臂杆幅度指示器应灵敏可靠。 6)电缆线应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导杆拼装时要求3个支点平均受力,防止导杆过长自身压断螺丝。 8)导杆拼装到36m时,必须拉好起架钢丝绳加以保护;
9)导杆拼装后彻底检查螺丝是否牢靠,起空200mm后放起3次后,检查一切正常后平稳起架。严禁急停!严禁猛起!
10)地基要求不得有暗沟、泥塘,大小船行走下陷不得超过100mmm,桩机的导杆倾斜角度最大为3°,超过则会引起各部损坏及整机倾覆的危险,务必绝对避免,为此,必须要求作业地下没有隐患。
11)装载着钻杆、动力头行走时,要尽可能降低钻机的高度,以便使桩架在低重心的状态下行走。
12)必须按规定实施作业前检查及月度的定期自主检查。另外,特定自主检查必须由具备一定的资格者实施。
13)严禁野蛮操作,尤其是急停,急速回转,导杆、斜撑的惯性力过大,会造成机械各部位的损坏,而且安全性下降,因此,绝对禁止。
14)作业时,支腿油缸、回转油缸,操纵液压阀起步于停止时要缓慢。
15)移位时,船底离地面距离高度要小于200mm,防止意外。 第十节 公司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指挥机构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及工程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监督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抢险救援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
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小组人员分工、向上级单位请示启动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等。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在场的情况下行使总指挥权力、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生产安全的现场管理,恢复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2、应急小组: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全副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
⑴根据项目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⑵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习、操练和讲解活动;
⑶完成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3、抢险救援组:
以工程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配合,组成抢险救援组。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提供抢险通讯、车辆、医疗、物资等。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及国家财产。
4、对外联络组:
以综合管理室为主,其它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对外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求援、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要求。
5、事故调查组:
以安全监督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安全监督组。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及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善后工作组:
以设备物资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善后工作。
7、项目应急措施配置: 二、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对危险源的监控主要由项目部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副经理对危险源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督部门设专职安全员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重点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生区域,对基坑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同时,结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做好监测协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如果安全人员无能力排除的,报告工程部及总工程师,工程部或总工程师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安全隐患。
2、信息报告与处置: ⑴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后,发现者立即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部应急办公室报告。
项目部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同时由公司应急办公室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持到现场实施抢救。报告必须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
3、应急回应: ⑴回应分级:
①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分类: 建安类事故: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到300万元。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②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
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人群发生中毒症状;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⑵应急回应分级:
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我项目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回应分为一级、二级。
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一级回应:建安类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环境污染与破坏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
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二级回应:建安类四级重大事故或环境污染与破坏较大事故及以下事故。
⑶响应程序:施工现场若发生一起建安类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环境污染与破坏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第一发现人首先报告项目部应急办公室,项目部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救援工作。
⑷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结束命令。
应急结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24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办公室。
项目部在10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有关数据报公司应急办公室。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有关资料内容包括: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施工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⑸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公司办公室。 事故信息发布的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事故现场信息由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⑹后期处理:
经地方政府有关监督部门批准后,要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消除事故隐患后,及时恢复施工生产。对污染物的处理要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
因事故对相关单位、人员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赔偿。
及时对应急救援能力及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⑺保障措施: ①通信与信息保障:
②应急队伍保障:项目部设置专业的救援队伍。发现危险时救援队首先进行抢险,所需用人员时可由劳务队及时进行抽调,在土方开挖前
将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存在现场内相应的区域内,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③应急物资保障: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如压浆泵、电焊机、排污泵、空压机、发电机等)和材料(水泥、水玻璃、聚氨酯、黄沙、石子、海绵等),一旦发生意外,可在第一时间投入使用,根据不同的部位采取以下施工机械和物资。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器材名称 潜水泵 高压注浆泵 钢筋 水泥 黄砂 水玻璃 方木 编织袋 白棕绳 配电箱 大方锹 防汛手电筒 灭火器 发电机 引孔机械 型号 40mm/380v XPB-90 120KW 备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场地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场地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场地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场地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仓库备用 存放于生活区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场地备用 存放于专门的场地备用 根据工程可能出现的险情,主要配备如下救援物资: 救生器材:担架、氧气袋、急救箱。
消防器材:ABC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消防桶、消防砂箱等若干只,放置在重点消防部位,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以保证灭火器材符合消防要求。
防汛器材:如下表所示
器材名称 潜水泵 蛇皮袋 浸塑管 白棕绳 配电箱 大方锹 铁 柄 铅 丝 防水电筒 型号 40mm/380V 50mm 12″ 地面保护材料:排水泵,注浆材料及设备,蛇皮袋、水泥、黄沙等。 施工现场常备药品医药箱,所有药品及相应工具均放置于办公室。
品名 速效感冒胶囊 氟呱酸 复方甘草片 适应症 发烧、感冒 腹泻、尿道感染 镇咳、祛痰 品名 扑尔敏 果导 安定 适应症 抗过敏 治便秘 失眠
碘喉片 颠茄片 阿司匹林 创可贴 万花油 碘酊(2%) 风油精 红药水 棉垫、崩带 咽炎、扁桃体炎 胃痉挛 解热、镇痛 小创伤出血 烧烫伤 局部消毒 虫咬、牙痛 清毒止血 外伤出血 心痛定 多酶片 云南白药 紫药水 京万红软膏 酒精(70%) 清凉油 眼水、眼膏 止血胶带 降血压 助消化 散瘀、止痛、止血 消毒防腐 烧烫伤 局部消毒 驱暑醒脑 眼部感染 外伤出血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
交通工具:项目部备有面包车及机动车辆两辆。 ④经费保障:
项目部保证应急救援专项经费来源,经费只能用于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保障、人员培训保障和应急预案演练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⑤其它保障:
各类急救医院专长:熟悉、了解各专长医院的位置、施工现场到达该医院最近的路线及联系电话。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受伤人员的情况编写医院目录,一旦发生人员受伤即可送指定的医院抢救治疗。
技术专家库:首先按事故类型分类,成立项目部内部的各种事故处理的技术专家组,需要时请公司技术专家到现场协助完成抢险方案,在必要时可请社会上各类专家参与抢险救援。
⑻培训与演练: ①培训:
培训目的:为了在出现险情时处理迅速,不至于手忙脚乱,对救援队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均进行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培训,并对预设险情进行实地演练,由安监部刘培路负责组织安排,填写应急演练记录表,记录演练内容、人员分工、方案、处理程序等。保证所有应急小组成员都能接受有效的应急培训,使他们熟悉报警,疏散路线,安全躲避场所等。
基本任务: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队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基础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培训的内容: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
的训练;在事故现场的自我保护;对危险源、事故隐患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分析、辨识;应急救援程序及报警、示警方法;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三防”基本基础知识。
培训的目标: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实施方式;培训他们在应急预案中承担的任务;使有关人员知道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变动情况。安全检查部门在安全副经理的领导下,以半年为一周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并予以记录。
②演练:
日常演练工作由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相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合格者才能上岗。
每月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手机开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两次,一般安排在凌晨2点左右,以检查报警总机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是否畅通。
⑼奖惩:
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擅自动用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拒不执行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或警方的通知、指示命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经理部的规定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⑴生产、生活区域,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中毒或伤亡。 ⑴生产区域发生苯中毒事故,(油漆、烯料、防水涂料)造成人员中毒或伤亡。
⑶单位、工地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伤亡。 ⑷根据中毒人员的人身伤害程度,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通讯联络及报告:
按照公司总的《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进行通讯联络及报告。 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后,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⑴立即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区,并打开室内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⑵将中毒人员放至空气流通,保暖处进行抢救。
⑶根据中毒人员的伤惰,立即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联系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3、发生苯中毒事故后,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⑴立即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区域,放至空气流通处进行观察抢救。 ⑵中毒要区域处于比较封闭的地点时,抢救人员在抢救前根据中毒人员的伤情状况,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强制通风,拆除封闭的材料或佩带防毒面具及口罩,并用绳子系住抢救人员的方法。防止中毒事故的扩大。
⑶根据中毒人员的伤惰,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联系救护车,送往“职业病专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⑴单位、工地食堂工作人员,多人出现腹泻、头晕、呕吐等同一症状时,马上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联系救护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⑵将食用过的饭菜封存,并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化验,以确定中毒性质。
5、应急救援器材: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四、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传染性疾病疫情的确定:
⑴发生传染性疾病疫情,如:霍乱、急性肝炎等疾病,出现传染病病人。
⑵根据疫情的传播发病情况,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确定应急措施和上报范围。
2、通讯联络及报告:
按照公司总的《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进行通讯联络及报告。 3、应急回应及抢救方法:
⑴发现传染病人,立即拨打l20急救中心,由专人佩带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送往专科医院。
⑵对病人居住的房间,用消毒液净化空气。房间内物品及门窗用高锰酸钾稀释液擦洗。病人使用过的被褥可用1000mg/升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病人生活垃圾用双层垃圾袋包装及时有效处理。便器、浴盆可用1500mg/升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种进行彻底消毒。
⑶对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送医院进行化验检查。 ⑷工地疫情员要配备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应急救援器材: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口罩、帽子、手套9、消毒水。
五、安全事故处理 ㈠触电伤害事故处理 1、应急事故的确定
⑴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在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发生触电,造成人身伤害。
⑵触电人员人身伤害程度,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应急回应及抢救方法
⑴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及非导电物体将触电人员迅速脱离电源,并做好脱离电源后的保护,防止二次摔伤。
⑵电人员放在通风处,进行脉搏及呼吸检查。
⑶者心脏、呼吸停止,应解开其衣扣和腰带,清除口内污物,并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
⑷行人工呼吸抢救的同时,要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待伤者恢复自主呼吸后,送往医院救治。
⑸好现场,对漏电的设备、工具、导线闸箱等区域进行围拦,隔离和遮挡。防止事故的扩大。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㈡高空坠落事故处理 1、应急事故的确定
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造成人身伤害。
根据高空坠落人员人身伤害程度,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应急回应及抢救方法
⑴将受伤人员用担架或其它方法,抬离坠落地点,移至靠近工地大门处,便于送往医院救治。
⑵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及时抢救。包括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固定。
⑶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⑷好事故现场。进行遮挡,围拦、封闭,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㈢火灾事故处理 1、应急事故的确定
⑴地的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⑵据火灾事故类型和大小及受伤人员伤害程度、财产损失,确定应急救援方法和上报范围。
2、应急回应极救援方法
⑴灾事故后,事故工地或单位应立即拨打“119”进行火灾报警。引导组人员到门口引导消防车,并指明消防水源位置。
⑵员及工地火灾扑救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和设备进行补救,控制火势发展。
⑶伤人员和国家重点财产,并将受伤人员和财产移至安全地带。 ⑷伤人员的伤情,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救护车,将伤员送往
医院救治。
⑸火势较大,难以扑救时,疏散组人员应根据失火位置,按预定疏散信道,组织现场人员撤离火场,通道并采取措施,组织火势蔓延。
⑹警卫组成员,应对火灾周围区域设置围栏,保护好现场。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灭火器、水带、水桶、防毒面具
4、回应措施
⑴事故发生后,事故工地或单位应立即拨打“119”进行火灾报警。引导组人员及时到门口引导消防车,并指明消防水源位置。
⑵人员及工地火灾扑救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和设施进行扑救,控制火势的发展。
⑶抢救受伤人员和贵重财产,并将受伤人员和财产移至安全地带。 ⑷伤者应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急救中心,将伤员送往医院。 ⑸发生时,疏散组人员应根据火灾位置,按预定疏散方案,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火场。
⑹现场警卫人员,应及时对火灾现场设置围栏,保护好现场。 ㈣机械伤害事故处理 1、应急事故的确定
⑴生产过程中设备因部件损坏,设备失灵,造成人员伤亡。 ⑵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 2、救援措施
发生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⑴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将受伤人员抬离事故现场。 ⑵现场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固定。
⑶立即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⑷保护现场,切断电源,将事故现场区域周围进行围挡。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㈤物体打击事故处理 1、应急事故的确定:
⑴生产作业区域,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⑵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救援措施
⑴立即将受伤人员用担架或其它方法,抬离坠落地点,移至靠近工地大门处,便于送往医院救治。
⑵现场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及时抢救。包括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固定。
⑶立即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⑷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遮挡,围拦、封闭,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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