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批转**县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对象和补助标准
根据家庭收入、困难类别、危房等级实行分等定级,分类补助,将补助标准确定为两个档次,属于农村低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五保户“四类”对象的每户补助2.0万元;对被鉴定为危房户的一般困难户每户补助1.8万元。 二、实施步骤
(一)加强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各村通过召开两委会、户长会、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确定对象(已确定 )。由贫困危房户提出申请,村两委初步审核后进行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上报镇政府,再由县、镇抽调工作组人员入户实地查看,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最后经县、镇、村三级审批,三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危房改造户名单。
(三)实施准备(6月15日前 )。落实省、地补助资金,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落实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建筑材料。
(四)组织实施(6月10日至8月20日)。在县、镇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各村具体负责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工匠进行施工。
(五)检查验收(8月20日至9月10日)。镇危房改造工程指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
赠物资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完成后,由下至上逐级建立台账(见附表4),逐级组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经济服务中心、民政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 **镇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莫丽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日常事务、协调联系、检查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同时,各村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建房对象的审核和具体建设工作,镇、村主要领导作为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从确定建房对象,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一定要严格把关, 自始至终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
(三)落实工作责任。镇、村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镇干部、村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户落实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对危房改造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对象核实无误、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度顺利、工程质量优良。
(四)做好档案管理。镇、村具体负责人要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补助标准及原住房照片等相
关资料,要逐户建档立卡,并统一上报县民政局存档。建房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1)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 (2)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3)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照片(新旧照片上均有建房户家庭全体成员);(4)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对象要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对象审定程序,首先由要求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村困难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建房规模、投工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证书复印件等,再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的专业人员和镇村干部按照“四看三了解”的原则(看现有住房主体结构地基是否下陷,看墙体是否裂缝,看椽梁是否腐朽,看房屋是否濒临倒塌;了解房屋建造时间,了解农户所持意见,了解自筹资金状况)共同调查核实、确定初步改造对象后,要求改造户按规定填写《**镇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表》(见附表1)、《**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调查登记表》(见附表2)和《**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审批表》(见附表3),并加盖私章或手印;然后各村成立的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危房改造对象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村申报对象危房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书面申请,对其进行集体评议,确定提出危房改造户名单和补助标准初步意见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委会在《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审批表》后,由镇领导亲自带队,逐户核实(核实时,应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
数码正面全景及房屋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实中若各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所在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镇政府根据核实结果,对《审批表》进行审核后公示。再次公示7天无异议后,镇政府在《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危改办审批。最后,县危改办组织专人逐户复核检查,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待第三次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县级《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花名册》上报上级危改办备案。确保把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纳入改造范围。
(二)编制规划要科学合理。各村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先行、适当集中、尊重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规划,严格按程序审批。规划一经审定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危房改造必须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原则上保证每户改造3—4间45㎡—60㎡,每间建筑面积15㎡。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砂石基础,水泥砌筑,混凝土灌浇下圈梁。施工时,要达到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不能随意改变基础±0.00的高度,并将重点放在推广应用节能火炕。规划建设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建房质量和标准要达到当地中上水平,保证不能让群众产生新的债务。同时,将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将就地改造和易地重建结合起来,做到环境优美、规划合理、美观大方。有条件的村,由村两委负责,对纳入农村危房
改造的五保户,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便于管理的村社集中建设“五保家园”,产权归村集体。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镶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三)工程建设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危房改造工作要在村两委积极引导的基础上,努力发挥村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形成村、社为主、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的建设合力,做到任务分解在村社,责任落实在村社,问题解决在村社。要切实强化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动员农户自己动手,并充分发挥“邻里帮工、亲友扶助、干部支持”的重要作用,促进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设物资要统一采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补助资金以外的建房资金主要通过农户筹一点、亲朋好友帮一点、村组帮工解决一点的办法解决。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制度;在资金使用上,实行镇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以现金或非现金结算方式分期分批兑付和“明白卡”制度,将补助资金、以物代资的材料等逐项登记,及时足额兑现到建房户手中。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用量较大的水泥、砖瓦、木料等建材由县财政采购中心统一采取招投标形式,进行集中采购、统一运输,促进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五)危改工程要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火炕,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各村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要把大力推广应用新型节能火炕做为农村能源建设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通过提供设计图纸,聘用能工巧匠、建设示范炕等办法,着力改造农村传统火炕,力争为每一个危房改造家庭建成一个新型节能火炕。
(六)工程建设要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建立健全危房改造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干部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人情工程等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同时,要制定建材质量抽检制度,规范建设程序,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检查组,对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逐村逐户进行质量验收,必须做到“达标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附件:1、**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具体操作规程; 2、**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申请表; 3、**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调查登记表;
4、**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审批表; 5、**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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