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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来源:我们爱旅游


安全生产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和记录及档案管理,确保文件的效力,并确保安全生产全过程各项管理工作的记录、档案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驮英灌区驮英东干渠工程项目部的各类安全文件、记录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效力,并确保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工作记录档案完整,并督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记录档案管理。

第四条 项目部其他部门负责本业务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效力,并确保相关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记录档案完整,并向同级安全环保科传递文件和记录。

第五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质检科负责操作规程评审的效力。

第三章 文件管理

第六条 编制

(一)项目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工程实际编制有针对性的相关文件。

(二)文件编制时行文应当确切,不能出现多义性的描述和矛盾,文件编写要简明扼要确保清晰性,文件结构要完整文件整体要自成体系。

(三)编制种类分为: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通知、通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方案等。

第七条 审批

(一)项目部所起草的相关文件先由本部门领导初审,需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应经有关部门会稿,再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签发,必要时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

(二)文件签批前必须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否则不得签批。 (三)文件经最终批准人签批后,方可作为有效文件执行。 第八条 标识

(一)文件编制完成后,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按照本单位文件编写要求进行

编号,文件编号要有唯一性。

(二)项目部应对现行有效的各项文件和作废文件进行标识,对作废文件加盖“作废”章或及时销毁。

第九条 收发

(一)各类文件的发放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外来文件的传阅,由综合办公室处理,经项目经理或分管安全领导阅批后办理;外来文件主要包括:上级主管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各类通知、函件及法律法规、标准等。

(二)文件发放应及时,并保证发至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

(三)项目部对所有来文应登记,登记时使用“收文登记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传阅,必要时适当复制发放。

第十条 评审

项目部每年应对有关文件进行一次评审,规章制度由制订部门负责评审,并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与修订记录表”(记录1)。

第十一条 修订

项目部根据评审结果,对发生变化和不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与修订记录表”(记录1),确保文件的适用性。

第十二条 使用

(一)文件要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单位,传阅时要有传阅记录和办理意见,阅文人阅后应在传阅单上签名,阅后及时归还。

(二)相关使用部门、单位、作业队应有文件(电子版或复印件等) 第十三条 保管

(一)项目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各类安全文件保管,其他部门负责本业务系统相关安全文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人。

(二)各类安全文件附有“文件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三)各类文件和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四)文件保存的形式有:文字书面版本、电子版本、照片影像资料等。 (五)文件保存注意防火、防潮措施。

第四章 记录管理

第十四条 记录填写

(一)各项记录填写要保证验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能方便检验。

(二)各项记录的填写应字体端正、字迹清晰、填写者须亲笔签名。 (三)日期填写应横写,书写方式为“ 年 月 日”的格式。

(四)记录表格中不应有未填的空白项,如无内容则应在空白处填写“无”或“/”。

(五)记录填写必须及时全面,不得漏记、提前或延误填写。 第十五条 标识

相关记录表格标识通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XXXX表/记录”固定格式;

第十六条 收集

(一)各部门负责本业务系统相关工作记录的收集,需向其他部门传递的信息,应向有关部门提供记录复印件。

(二)按标准化要素为单元收集汇总各类记录,记录要完整、不漏项,相关电子材料应有备份、纸质材料应做扫描。 第十七条 贮存

(一)各部门应明确记录收集整理责任人,建立记录台帐,分类存放,并列出相应的台帐目录,以便检索和查询。

(二)记录台帐类别

1.基本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部门成员名单;现场平面布置图及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与业主、分包商及其它相关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等。

2.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上级主管单位或政府部门印发的安全工作规定、方案及相关方的合同等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目标与考核: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商安全管理协议等;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4.会议资料: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工作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等。应系统保存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等。

5.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

6.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主要危险源清单;主要危险源管理方案(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控记录);有关安全评价报告。

7.安全费用投入: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安全费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签证表;安全生产费用登记表。

8.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各类安全检查表及验证记录;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上级的安全检查整改资料。

9.培训与证书:安全培训计划;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记录;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阶段性安全知识考试记录(清单、试卷);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

10.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定期回收保存);班前5分钟站班会记录;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11.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清单(按工种分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各类备案、检查、验收台帐;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

12.事故事件:事故报表;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未遂事故记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不符合、事故/事件统计分析资料。

13.检测验收: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接零、接地、避雷装

置的检测记录(开关箱、配电箱、变压器、油库、炸药库等);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通道、临边洞口防护、机械转动部位防护等)。

14.应急管理: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器材、设备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培训、演练记录;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应急响应记录。

15.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方案;隐患登记表;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治理验收和评价资料;安全生产隐患统计分析资料。

16.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名单(注明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病体检台帐(包括上岗前、岗中及离岗前);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职业健康计划、措施与经费使用情况。

17.分包管理:分包商评价、审查资料(含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施工简历和安全业绩等);分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商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台帐;与分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分包商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台帐。

1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联系函、请示、总结、汇报、简报、通告、告示、宣传报道等。

第十八条 保护

(一)各项记录宜保存好原件,不能保存原件应妥善保管好复印件及扫描件。 (二)相关资料必须有专门的档案柜,并有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 第十九条 检索

各类记录资料在收集后必须及时归入相应台账,定期检查核对,并附有台账内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检索和核对。

第二十条 保留和处置

(一)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相关文件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3年。

(二)有关“事故资料”应移交公司安全监督部门长期保存。

(三)需要销毁的资料应及时销毁,填写“文件销毁记录”(记录2)。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相关记录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与修订记录表 2.文件销毁记录

记录1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与修订记录表

评估日单位(部门) 期 评估主持人 职 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概况及结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拟修订理由及修订内容: 参加评估人员签名: 说明:由评估单位(部门)填写,并印发内部各部门和相关参建单位。

记录2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名称 销毁方式: 批准意见: 批准人: 日 期: 处理部门: 执行人: 监督人: 日 期: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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