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目的:
为进一步营造竞赛氛围,激发各项目业务人员大量举绩,提前达成全年任务。
二、竞赛时间:2015年10月21日—10月31日
三、竞赛对象:哈密、乌鲁木齐、奎屯、博乐范围全员参与 四、竞赛目标: 五、竞赛内容: 1、竞赛指标:
项目个人业绩取前2名,共8人。 2、奖励办法: 海南、厦门10日游
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31日,个人累计业绩达 成 万元以上,取前2名。 3、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竞赛中与各项目当月奖励方案不冲突,可同时计入获奖名额。
业绩竞赛活动严禁挂单,否则立即取消该获奖资格,市场部、财务部严格监控。
本次业绩竞赛活动中,凡故意违反商序者,一律除名;凡良性撞单者,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其相关薪金充做旅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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