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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来源:我们爱旅游
附录D

体检编号:

公务员录用

体 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 生 计 生 委- 1 -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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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民 族 文化程度 职 业 报考职位 性 别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出生年月 籍 贯 照 片 身份证号 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病名 高血压病 心脏病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哮喘 神经系 统疾病 精神病 癫痫 胰腺疾病 急慢性肾炎 急慢性肝炎 结缔组织病 备 注 有 无 治愈时间 病名 糖尿病 甲亢 神经官能症 吸毒史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结核病 性病 恶性肿瘤 手术史 严重外伤史 其他 有 无 治愈时间 受检者签字: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 3 -

身高 厘米 体重 公斤 血压 /mm Hg 病史:曾患过何种疾病(起病时间及目前症状)。 内 科 心脏 肺 肝 脾 建议 心界 心率 次/分 律 杂音 腹部 神经系统 其他 医师签字 病史:曾做过何种手术或有无外伤史(名称及时间),目前功能如何。 外 皮肤 右 左 右 头颅 浅表 淋巴结 甲状腺 脊柱 四肢关节 其他 医师签字 科 乳腺 肛门 外生殖器 建议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医师签字 左 眼 科 色觉 其他 建议 小瞳孔眼底 医师签字 - 4 -

耳 鼻 听力 左耳 右耳 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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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 科 鼻部 喉部 建议 唇腭舌 咽部 其他 医师签字 颞下颌关节 口腔 黏膜 口 腔 科 腮腺 其他 建议 医师签字 病史/月经史: 妇 初潮: 岁 经期/周期 / 量(多、中、少) 末次月经: 其他: 科 检查项目:1.已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阴道窥器检查及阴道-腹部双合诊检查。 2.未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直肠-腹部双合诊检查。 已婚女性(内诊) 外阴 阴道 宫颈 宫体 附件 建议 未婚女性(肛诊) 外阴 / / 宫体 附件 医师签字 - 6 -

心 电 图 建议: 医师签字: 建议: 医师签字: 胸 部 X 线 片 - 7 -

建议: 医师签字: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结论属于 。 腹 部 B 超 检 查 体 检 结 论 及 建 议 体检医院签章处 主检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 8 -

检 验 项 目

血 常 规 白细胞总数(WBC)及分类 红细胞总数(RBC)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血 生 化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葡萄糖(GLU) 免 疫 艾滋病病毒抗体(抗HIV) 糖(GLU) 胆红素(TBIL) 尿 常 规 比重(SG) 酸碱度(PH) 镜检 血红蛋白(HGB) 血小板计数(PLT) 尿素氮(BUN) 肌酐(CR) 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HA) 蛋白质(PRO) 尿胆原(URO) 红细胞(BLO) 白细胞(LEU)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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