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成价费[2010]106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17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成价费〔2010〕106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委价格〔2003〕1874号)及《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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