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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通行证

来源:我们爱旅游
李生晓梦制作双击可修改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通行证

编号: 用车单 位 行车时间 行车用 途 司机姓 名 1.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带标准阻火器,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确认、登记后,方可进行 车 安 全 措 施 入。 2.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3.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生产装置区、罐区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4.在生产装置开停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5.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带 车 人 车型车号 日 时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行车地点 李生晓梦制作双击可修改

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 行车路 线 审 批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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