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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诉讼离婚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形如下:

1、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不同意或签署离婚协议后悔不履行,应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一年以上;

4、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开的,半年后可以重新起诉,法院一般应当判决第二次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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