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我们爱旅游

《民法典》第34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负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赔偿。同时,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此外,监护人怠于履职,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监护资格可被撤销。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34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造成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79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作出规定,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此外《民法典》第36条规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经申请可被撤销监护资格。

拓展延伸

监护人失职是否应当负民事责任?

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表,承担着重要的监护职责。然而,如果监护人未能履行其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损失,是否应当负起民事责任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法律上,监护人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照顾、保护和教育,以确保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监护人失职导致被监护人受到伤害或损失,应当对其负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是基于公平和正义的原则,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因此,监护人失职应当负起民事责任,以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34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若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以及对造成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的失职应当负起民事责任,以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基于公平和正义的原则,旨在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36条规定,监护人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监护资格可被撤销。因此,监护人应当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以确保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