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例

来源:我们爱旅游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文1

关键词 新劳动法 实施建议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in Implementation in Public Kindergartens

ZHANG Meiyan

(Erdos Dongsheng District Tiexi Experimental Kindergarten, Erdos, Inner Mongolia 017000)

Abstract January 1, 2008, China began to implemen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bor Contract Law." With the personnel system reform in China's education deepening appointment widely practiced in various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t all levels, "New Labor Contract Law" on the appointment of teachers equity has also been given protection. This paper proposed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n new labor contract law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kindergarten from teachers, principals, government three degrees.

Key words new labor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s; countermeasures

1 幼儿教师需提高自我维护权利的意识和竞争力

1.1 丰富法律知识

幼儿教师不光要丰富教育法规知识,还要对国家新出台的、对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也重视起来。如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幼儿教师只有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才能提高自我维护权利的意识。

1.2 培养法律素养

提高幼儿教师的法律素养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幼儿教师需要了解关系自身切身权益的法律知识。第二,还需要加强法律实践能力的。仅仅拥有法律知识的储备而不用于实际维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可通过如对典型案例分析学习,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等方式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1.3 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竞争力

幼儿教师不能满足现状,要不断地学习各种专业理论知识、技能和特殊技能来提高专业化水平。通过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可以强化幼儿教师的内在涵养和优化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结构。使其成为像律师和医生那样的专业人员,从而在社会上确立幼儿教师不可随意替代性,使幼儿教师有较强的专业竞争力。

2 提高园长的认识

园长是幼儿园的总领导,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她的法律认识水平决定了幼儿园的前途和命运。园长应意识到在落实保障聘任制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在保障幼儿园和幼儿的合法权益。因为有了优秀的幼儿教师才能让幼儿园更好的发展,让幼儿得到更优质的教育。园长不能因顾及幼儿园眼前的小团体利益而伤害聘任制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进而阻碍幼儿园的发展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 加强幼儿园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组织是企事业单位员工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组织,然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发现有许多幼儿教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能得到工会的帮助是因为该幼儿园根本没有建立工会组织。还有部分幼儿园的工会组织就一两个人,根本无法实现其职能。加强幼儿园工会组织建设必须依法发挥幼儿园工会职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维护和保障员工权益的工会组织,一旦发生企事业单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形,工会组织有权要求企事业单位终止侵犯并补偿员工合法权益。而我国目前教育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并不理想,主要是我国单位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对工会成员有财政和行政决定权,很大程度决定工会工作人员不可能在组织工会站在教育事业单位对立面为老师说话。因此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根本性措施在于有效解决工会组织成员组织制度。应该改变以基层组织单位为基础的工会建设制度,实行以区域为单位的工会建设制度,让工会成员脱离事业单位的经济和政治限制,使工会组织能获得经济和政治的独立地位,这样才能让工会组织为教师的切身利益说话。

4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权

教育行政监督权,主要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权利。教育行政监督的内容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教育行政机关内部各级行政机构自身的相互监督,这属于教育行政相关内部行政活动的内容;二是教育行政机关对教育行政相对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教育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监督。教育行政机关教育行政监督的目的是检查和督促教育行政相对人守法和执法,教育行政机关通过奖励模范守法和执法相对人,处罚违法的教育行政相对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保证教育行政处理决定得以落实,从而达到教育行政管理的目的。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监督好新劳动合同法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落实情况。

5 政府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文2

法治与人治相对,意指国家采取一系列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一般而言,法治不仅包含着法律和制度,还包含着思想、意识和理念。前者是显性的,后者是隐性的。隐性的“法治”决定着法律和制度的合理性及其能否获取普遍的服从。

1.逻辑关系:共同使命征途上的“相依为命”

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一部分,隶属于德治。故此,我们上升到概念层面从德治与法治的关系这一角度来理解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亟须法治的必然性。其一,从内涵上看,法治与德治的价值互蕴。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我们首先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德与法的标准是什么?显然,只有体现社会普遍利益的法律才可以获得社会的普遍服从。。道德的标准也是一样,多元化的道德必须借助于法治的民主与平等的意涵,方能为现代民主社会所接受。其二,就社会目的而言,都是维护社会统治。“法治”与“德治”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在我国,两者皆是为了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使社会处于健康发展状态。其三,从调节机制来说,两者互成“补角”。前者主要借助于社会舆论、社会教育来培养人们道德情感,通过道德谴责来惩罚道德失范行为,是一种“软调节”;后者是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或认可法律来约束或制裁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是一种“硬调节”。其四,从法治建设对“德治”的作用来看,“法治建设不仅关乎法律的健全本身,而且关乎我国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走向,因此,以法治推进道德,是我们时代所面临的伟大使命”。学前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同样受到法治的影响。因此,用“法治”来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从逻辑关系层面上来说是行得通的。

2.实践诉求:幼儿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需要法治的介入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旧的道德观念受到严重冲击,新的道德规范尚在建立之中,而教师正处于新旧道德交替的历史嬗变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考验。在此情况下,由于道德调节本身的非强迫性,一些幼儿教师严重违法行为屡屡出现,包括常见于网络的“虐童”事件、渐行渐远的“喂药”事件和偶有发生的“校车安全”事件等。对此,学前教育专家冯晓霞说道:“我们现在的法律太不完善,很多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像是一个宣言和原则,对于这些违法的教师太宽容,很多虐童事件曝光后,无法处置,难以量刑,当事人仅仅被拘留和罚款,最后便不了了之。对于这些不止一次殴打、伤害孩子的教师,我们不仅要让他们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更要永久性地禁止他们进入这个行业。”很显然,由于“法治”在幼儿园的缺位,致使一些幼儿教师为所欲为,即使获得相应的惩罚,当事人受到了教训,也不能从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强硬的威慑力,幼儿教师在内心深处欠缺“法律的威严性”。故此,我们必须在加强幼儿教育领域的法治建设,以规范和引导幼儿教育实践。

3.现实困境:法治建设在幼教领域的“搁浅”

宏观层面,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不完备,师德建设无“法”可依,需要“通过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我国已有的学前教育法规从内容上看较为全面,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在有效性和强制性上都存在着不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此外,涉及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内容较少,缺乏有关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相关规定。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只能依据《教师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具有普适性,其中教师行为规范也大多属于指向性法规。指向性法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拓宽实践的宽度,但无法为专业、特殊的幼儿教师群体提供可参考的实践行为标准依据,从而难以约束教师道德失范行为。有关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处于中空地段,不仅造成了幼儿教师的教育行为无法可依,还使学前教育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微观层面,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不强,师德建设缺乏内在的约束力。法律意识在内容上包含“对法现象的知晓、理解和把握;对法规范和法行为的情感、评价和态度;对法现象的意愿、要求和期待”。在现实中,一些幼儿教师在以上三个方面表现得不尽人意。其一,对基本的法律常识的缺乏。譬如,一些幼儿教师为吸引家长以便获得更多的生源,通常以本班、本园的儿童生活及活动的照片作为宣传的噱头,丝毫不知道这已经侵犯了《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儿童享有的“肖像权”。其二,对法的情感“疏离”。这主要表现为幼儿教师在工作中仅仅将法律(如《教育法》《教师法》等)作为自己行为的最低要求,形成了“在幼儿园工作只要不违法就行了”等类似的心态,缺乏对法律精神的信仰。因此,在日常教学中,由于环境影响的复杂性以及一些幼儿教师(特别是新手幼师)自身情绪自控性较低,屡屡曝出幼儿教师体罚、虐待儿童等师德失范行为。三是用法的意愿不高,当教师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诸如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后,教师对待自己不合理的薪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时,不能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二、以法治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对策探寻

法治包括法律、制度和执行过程中的普遍服从。从法治的外延出发,基于其与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关系,可以从三方面探寻可行之策。

1.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做到有法可依

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以法治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先决条件。《教育法》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学制的第一阶段,是基础教育的基础。这从法律上确认了学前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至此,社会各界就一直为制定《学前教育法》而努力。1998年开始,庞丽娟教授就学前教育立法问题提交提案,直到2001年,该提案才被作为民进中央的提案提交到政协大会。2003年,学前教育立法被列入十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规划,2004年,该委员会开始进行立法调研,并于2006年年底委托教育部开展学前教育法案的研究与起草工作。2007年11月,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纳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重点。2011年2月,教育部在公布年度工作重点时,指出要在同年启动学前教育立法。2012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学前教育法列为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加快立法工作进程。2013年,教育部已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法的起草工作,开展立法调研。综上可知,从学前教育立法提案到现今,大约经历16年,其立法进程是缓慢而艰辛的。而在此之前,《义务教育法》(1986)、《职业教育法》(1996)、《高等教育法》(1998)都相继颁布与施行,而学前教育至今仍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律,使其发展缺乏必要的政策规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要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提高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保障学前教育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还是“由学前教育本身特点所决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的需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需要;构建完整的教育法制体系的需要;顺应学前教育立法国际性趋势的需要”。;第二,遵循学前教育立法的基本理念与价值取向,包括“强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强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以公平和均衡为基本立法价值取向,优先保障并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第三,突出幼儿教师师德的地位,对幼儿教师的师德行为给予明确、可操作的规定,并界定师德失范行为的程度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第四,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学前教育法的立法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学前教育相关规章、制度条例等,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出科学的法律。

2.构建有效的幼儿教师职业宣誓制度,内化外在约束

“道德需要制度的伦理关怀。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使各种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得到正当解决,这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如果没有制度调节来奠定和保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伦理基础,那么道德自律在利益冲突面前是很难维持巩固的。”制度在道德建设上无论是外在伦理关系的调节还是内在道德自律的巩固都起着基础性作用。宣誓作为一项仪式,具有“证明;相互取得信任;建立共同体;合法化”等作用,建立起职业宣誓制度,可以为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保障。目前,在我国医生、公务员、律师、医生等职业中已相继建立职业宣誓制度。幼儿教师作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却缺乏有效的宣誓制度。实践证明,宣誓对教师是有积极作用的,例如,可以内隐地强化教师的角色认知;有利于教师职业情感的陶冶;有利于未来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和激励。更重要的是,构建幼儿教师职业宣誓制度是把法治落实到实处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诚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上所写:“誓言在罗马法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便很好地诠释了宣誓能够促进法律的普遍服从达到内化的作用。构建宣誓制度,首先必须要通过明晰的法律条文对教师宣誓制度予以确定。如果在法律上缺乏制约,致使宣誓制度欠缺相应的地位,则易造成宣誓活动流于形式。因此,须从宣誓的主体(幼儿教师)、宣誓的对象(宪法等法律或国家)、宣誓的时间(入职时和教师节)、宣誓的内容、宣誓的仪式(奏国歌等)等方面做出翔实的规定。其次,重构新时代的教师誓词。鉴于“追寻职业道德的源泉,学习职业道德的精髓,重构教师职业誓词,是时展的要求”,因此,幼儿教师的誓词应当主要包括:教师对于教育事业的信念坚守和献身教育事业的专业理想;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职业态度及职业精神;教师对与教师职业相关的他人(领导、同事、学生家长)的承诺;宣誓者对本人的严格要求(教育者成为一个合格教育者的条件)和对教师实际生活(教师在其中所能体会到的甘与苦)的接受与承诺。其次,明确宣誓的流程。其流程可根据具体的宣誓大会而定,但笔者要强调两点:一要有视、音频等记录,为幼儿教师日后工作提供自我监督;二应有其他非教育部门人员到场,以督促活动的进程。最后,要为宣誓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通过经费的投入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提高幼儿教师的法律素养,倡导依法执教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文3

(一)加强对安全综治法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是协助局领导小组制定各项计划 。制定了《__县教育系统__年平安综治工作意见》、《__县__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__县教育局__年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__县教育系统__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一系列计划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与部署。二是协助局召开各级安全综治法治工作会议。。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安全至上”校园安全工作理念,强化校园安全的“红线意识”和

“底线思维”。以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为原则,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综治法治工作目标责任状,落实责任,做到校园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治理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上半年,组织了全县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答题活动,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组织各学校(园)分管安全的同志听市地震局朱红处长作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和县消防大队汤国龙参谋作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孙局长校园工作知识讲座。4月份,裴昌流主任带领部分校长赴南京市江宁区谷里小学参观学习安全教育馆建设和安全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5月份参加省校园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二是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主题教育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了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电信诈骗等专项安全教育活动。上半年,在全县各学校普遍开展了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踩踏事故等专项安全教育活动,综治办共下发此类文件12份,加强对具体的工作安排、指导与督促。

四是做好各类安全避险演练活动。5月8日,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安全的副校(园)长和分管安全的中层干部350多人,实地观摩人民路小学的防震减灾逃生演练,之后, 5月12日前后全县所有学校(园)普遍开展了一次安全逃生演练,全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开展各类疏散演练600余次。

五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学期开学组织全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做到查细、查实、查出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下达“

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参加县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各校根据教育局制定《__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实施意见》,针对26个方面实施全方位自查,坚持周周查、月月查,对查出的隐患彻底整改,排查与整改的结果每周一上报,每月汇总报。配合县安委会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学校63所,对5所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开展校园管制刀具的收缴等活动。开学初,各学校普遍开展一次校园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的收缴活动,从源头上消除学生伤害隐患。

六是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学校按照县政法委、综治委《__县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暂行 )》,协调当地的公安交警、运管、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学生上下学时段,请公安人员执勤,建立“护学岗”加强安全管理,严防暴力、盗抢等事故发生,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七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__县教育系统__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各类教育法规活动,聘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寒假网上法律知识答题活动、筹建2所学校作为普法教育基地。编写校园安全法律知识问答,积极向县法治办推荐普法讲师团成员,积极准备资料,迎接上级部门六五普法验收,接受县人大“六五”普法视导组到学校普法视察。

八是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参加“__省平安校园建设教育示范县”、宿迁市“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下发文件,广泛动员,分类指导各学校按照标准、分批进行创建,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

九是积极参加其它活动。上半年,综治办还组织学校参加了“__年全国中小学护校安园行动”、“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全县中小学生户籍相片采集活动”、“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信息快播平台”建立活动等。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文4

突出“人防”。一是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和任务。学校、领导、教师实行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汉台区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及追究办法》,教体局、学校、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面、工作人员包校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机制。二是健全机构、建立一支专业学校安全工作队伍。各学校、幼儿园健全了安全保卫机构,充实了安保人员,成立了护校队。300人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专门设立了安全保卫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形成常态化。建立危房台账、不稳定因素教师台账、学校幼儿园聘用人员台账等。对突发事件研判和预警,采取明察暗访、安全隐患月检查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配齐“物防”。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就学条件。近几年,该区对新建的19所寄宿制学校全部按标准配齐基本安保设备设施。共配备2977套伸缩警棍、催泪发射器、警用钢叉、防割手套等防护装备。每年从教育经费中划拨10.45万元专款,用于薄弱学校的安全人员补助。二是加强校内食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许可证,定期对食品卫生等实施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多次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深入学校对运送、储藏、加工、发放等环节进行指导检查、总结通报。因措施得当,防范有力,全区学校幼儿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三是加强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在校园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在走廊、楼梯间和出入口设置消防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在教学楼、学生宿舍、餐厅、锅炉房、实验室等处张帖安全通道标识;有效杜绝了校园火灾发生。四是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是人群聚集区,为有效防控各个季节传染病,全区各学校不断完善防控制度及措施,各学校实行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制度、消毒制度以及上报制度等各项制度落实得力,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技防”。加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力度,配备了现代化强有力的安防技术装备,建立完善了校园监控、预警系统。截至目前累计投入579.17万元,用于聘请专职保安、购置三防设施、维修加固校舍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在校园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432个,报警装置129个,建立预警系统和监控室,保证设备24小时开机并落实专人值守。

创新“心防”。一是安全教育多元化。各学校以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结合校情和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时间季节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全区共组织15567人次参加陕西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编印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手册》、《小学生安全与健康常识》。一些学校印发了《安全知识100问》,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技能。同时还以安全演练为途径,加大了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仅2011年共发放安全教育传单89290份,开展应急演练252场次,参加演练8万多人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866场次,极大地提高了师生防范、自卫、自救能力。二是心理健康系统化。各校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扩大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队伍。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学生珍爱生命、珍爱健康,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和心理障碍,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他伤、自伤、自残事故,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法制教育常态化。大力开展法制长廊、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拓宽法制教育渠道。规范学校法律读本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要到学校开展一次法制专题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同时,深入开展“带法回家”和“主课堂渗透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家长也积极参与到安全防范工作中来。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文5

1、建立安全监督机制

1.1成立安全管理前馈控制小组在机构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管理前馈控制小组,以训练教师、保育成员为组员,负责安全工作检查,确保康复中心的安全工作做好。控制小组每周有针对性对语训康复工作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整理,导入前馈控制理念,防范隐患的发生。

1.2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中心主任带领前馈控制小组成员,经常检查康复中心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器材、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拆除。对班级的活动室、寝室、洗浴室等设备设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深入细致,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清除。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1.3加强听障儿童在中心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给每例听障儿童做好登记,要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1.4加强对听障儿童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教室、寝室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在未经中心领导审批而带听障儿童外出活动,严禁听障儿童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

1.5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制度、常规、流程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出相应的防范计划和措施,制定了科室工作制度、单训室工作制度、集体活动室工作制度、教师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制度、职责、工作流程公示上墙,指导并督促中心教师的执行,做到早预防,早控制。

2、加强学习,增进法律意识

随着人工耳蜗植入技术的逐渐成熟,接受手术的听障儿童数量讯速增加,家长对植入人工耳蜗后听障儿童康复训练目标的心理期望值也相应提高。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复杂,处理不好,则会增加听障儿童康复工作的不安全因素。对此,需要加强培养教师们的法律知识,不定期的组织学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自身的责任,学会保护自己,提高法制观念及安全意识。定期培训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等知识。为此前馈小组制定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鼓励大家上报,不纳入奖罚程序,每月底都将本月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总结经验,防微杜渐,随时根据情况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3、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责任心

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责任感是做好康复教学工作的基础,控制小组定期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知识的培训,从职业特点,到价值观,到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挫折有一个综合的认识。定时召开职业道德教育座谈会,让教师真正的干一行,爱一行,同时组织大家学习行为学和心理学,能够在工作中科学的自我调节,缓解工作中的压力,以稳定的情绪、平和的心态来面对形形的听障儿童家长,以耐心、细心、爱心、责任心服务于听障儿童。

4、强化规范化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在年初依据全年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系统地设计培训内容。对教师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培训。除每月一次业务学习外,每天利用晨间交班时进行随机提问及讲解,并且为教师提供多种多样的外出学习、观摩、交流、研讨机会,让教师在各种活动中经受锻炼、磨练技能,提高教学水平[4]。

5、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门卫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要求严格执行门卫制度,认真负责,严把家长出入门关,绝不放过任何陌生人及可疑人。

②对大型设备器械、玩教具要定位放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在室内装修时采用了人性化设计,走廊、厕所地面采用了防滑设施。户外活动场地、游戏设施等处采用防滑胶之类质地的材料。教室内的布置如玩具、桌椅、门窗等尽量做上软包,避免磕碰致伤。

③针对引发火灾的隐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派专人负责管理火源和电源,利用发生过的案例对教师和听障儿童家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教师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听障儿童疏散逃生的要求。

二、小结

幼儿园法律知识培训范文6

【关键词】制度完善;安全意识;教育宣传;活动开展

安全文明、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幼儿园保教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是幼儿园实现持续发展的基础, 是坚持正确办园方向的一项重要举措,幼儿园要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贯穿全部工作的“主线”来抓。。安全不保,谈何教育,办人民满意、家长满意的教育,安全保障是首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多年来,我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理念。以良好的师德风范教育影响我们的幼儿。

一、落实领导,健全组织,形成管理网络。

1、“安全、文明、有序”是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宗旨,也是全园师幼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保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签订各类责任书。

2、为确保幼儿园工作的正常开展,幼儿园成立了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各部门每日一次安全隐患自查,每月一次安全隐患自查书面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一次卫生、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对策,对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力争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安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使全体师生都自觉地投入到校园安全文明创建中来,树立人人讲安全,讲文明的良好局面。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1、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由工会和团支部不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新时期师德师风》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师德师风演讲比赛,通过演讲让教师们进一步认识到教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

2、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使全园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增加保教工作的安全系数。从制度上抓完善、管理上抓过程、措施上抓落实,齐抓共管。

。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屋、防雷装置、消防设施、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测,充分保证了技防设施的到位,保证了幼儿园的安全防护。

三、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重视幼儿安全,严格执行接送、交接班制度。

在幼儿园各项工作中,幼儿的安全问题成为我园保教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清点幼儿,并作好记录,家长接幼儿必须持有接送卡,不允许小孩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接送,他人代接必须由家长向老师说明并提供足信凭证。

2、加强教学安全管理。为了进一步确保幼儿的安全与健康,避免意外突发事故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贯穿到日常生活、五大领域、游戏活动之中,做到将“保教并重”渗透于一日活动组织过程中。组织全园师幼开展了地震、消防、防暴、防拐骗等各种演练活动,通过活动,充分利用职能部门以及家长的支持与力量,比如在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时,得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人员的指导,给予我们讲解消防知识,消防设施的正确操作方法。在开展防拐骗演练时,邀请家长扮演“陌生人”到班级诱骗幼儿,让家长参与其中,也是提高家长对孩子安全监管意识。

3、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食堂作为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一个“窗口”,要做到“设施、安全、卫生”三者并重,科学编排食谱,食品从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分发层层把关,严拒“三无产品”。上抓设施打基础,下抓安全卫生保安全,对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资料》逐条抓落实。 开展一次《如何加强我园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专题讲座。

4、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

加强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好重大疫病的应急处置工作。每学期对教职员工、幼儿进行健康体检,接种登记建档,定期对餐具、玩具、用具及活动区域进行消毒,坚持卫生日巡查周大查。开展各类保健知识讲座,由保健医生对教职工进行春季、秋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知识讲座, 再由老师对家长进行培训。

5、加强警务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室各类安全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含节假日),有专人值班、护园值班、行政人员带班,认真作好值班室各类记录,对外来人员要问清来由检明身份后方可入园,并认真作好入园登记。

四、强化校园环境区域建设

1、强化园内日常管理。为了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强调规范日常生活教育管理,科学合理,动静结合地开展一日活动,大大降低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率。

2、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常对校园周边的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把收集到的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五、注重文明意识、主体意识、法律意识

重视幼儿思想意识方面的教育和良好的道德观念的形成,注重幼儿的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并将其贯穿到五大领域之中,结合每个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如:“国庆节”、“清明节”对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师节”、“三八节”、“母亲”节进行感恩教育;“五一节”进行劳动教育。各班每月一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全国安全月”、“综治宣传月”, “6、26”禁毒日,开展“安全第一、珍爱生命”、 “珍爱生命、远离”、 提高幼儿的自防、自警、自护能力。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普法计划,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进教室活动,开展崇尚科学、抵制、迷信活动。采取集中学、分组学、自学等方式,学习《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禁毒日”开展了“禁毒知识”、“消防知识” 答题活动,“珍爱生命、远离”专栏宣传。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增加教职工的法制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重视家园互动工作

。与新入园幼儿之家长签订《家园安全协议书》, 由保健室、保卫办公室向家长发放有关卫生保健、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宣传资料、寒暑假期间安全告家长书。。并指导家长如何配合老师做好晨检工作,幼儿接送工作,保障幼儿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发展。

持久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教育管理意识,办家长满意的教育,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把安全工作推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