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的一般规定。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安全管理奖发放范围
厂安委会成员、各车间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副主任、安全专业监管人员。
3.2考核办法
3.2.1季度安全生产竞赛中未挂甲牌,免发全部人员本季度末月安全管理奖。
3.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发责任单位领导当月安全管理奖。
3.2.3发生微伤、轻伤(含非列统)及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
3.2.4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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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单位。
3.2.6季度安全生产“挂牌”竞赛中挂丙牌的责任单位。
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发主任、副主任安全管理奖50%。
4.3.1本单位有2人(含2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4.3.2单位管理区域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4.3.3未按时限完成各项安全管理任务的;
4.3.4季度或日常安全检查中出现一般性问题的责任单位;
4.3.5季度安全生产挂牌竞赛中挂乙牌的;
4.3.6未按时参加厂部组织安全检查的;
4.3.7管辖区域内相关方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的;
4.3.8未完成安全专业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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