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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我们爱旅游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入场内严禁带烟火,场内严禁吸烟,严禁未经许可使用消防器材。

第二条 工作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得乱走乱串互相打闹,未经领导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第三条 工作前六小时和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倒班员工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

第四条 非岗位人员不得擅自触摸和操作,不得在岗位上任意逗留。

第五条 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药品带入办公室或公共场所。

第六条 不要随意进入设备或水井,以防中毒窒息。

第七条 在组织任何临时工作前,必须先采取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八条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车辆,未经安全检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入内,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 易燃易爆得操作场所和仓库周围,不允许堆放与生产无关的易燃物和杂物,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第十条 不要用汽油溶剂擦洗衣服、车辆、工具和设备。

第十一条 严禁在野外穿铁钉鞋。

第十二条 旋转设备岗位的女工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许露外面。

第十三条 所有在生产岗位和进入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和鞋,否则不允许进入生产岗位。

第十四条 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铁质工具、石块等硬物敲击设备管道。

第十五条 生产岗位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和办理手续,严禁进行任何技术试验和设备改造。

第十七条 联轴节转动皮带轮等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和管道上的安全措施不得擅自拆除和调试。

第十八条 凡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擦干手,未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九条 在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作业时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方法传递物件,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

第二十条 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劳动防护服,不准穿凉鞋等。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高空作业场所和吊物下方通行。

第二十二条 各种废料、严禁随地抛掷和放置设备,应放在制定地点。

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机动车辆时未停稳不准上和下,不准扒车,骑自行车时严禁载人或支持机动车。

第二十四条 雷雨天不要靠近大树、电线杆、高大建筑物和避雷针。

第二十五条 凡大雷雨天气,各种可燃气体,禁止对空排放,停止轻油材料和液化气体的装载和脱水,停止做可燃气体、轻质油物料、液化气体得分析采样工作。

第二十六条 凡来厂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接待人员领路,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参观学习不得妨碍岗位操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一律不接待参观人员。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儿童带入工厂和所有生产岗位,严禁爬越围墙。

第二十八条 每周五定为全公司统一的“安全活动日”,组织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检查机组的事故隐患和事故分析,时间必须保证,特殊情况只能串用,不能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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