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立专用账户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原开设基本帐户银行的基本帐户管理卡;
7、原开设基本帐户的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银行开户种类,具体如下: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存款单位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帐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
4、专用帐户。单把某一项资金拿出来,方便管理和使用,所以新开设的帐户叫专用帐户,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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