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官司能催讨债务的方式: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拒不支付的,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法律院院长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别人欠我钱反而拖着不给怎么办?
欠债不还,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提起债务诉讼,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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