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毕业未满5年、月收入低于2500元,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2、新就业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武汉户口或持有《居住证》;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3、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收入条件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不高于2500元;
4、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住房条件为本人及其配偶在武汉市区范围内无房且未租住公房,直系亲属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城区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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