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 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 因工致残 ,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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