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法。首先,对于“黄牛”行为,刑法规定如下黄牛构成犯罪:倒卖车票、船票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倒卖文物的。以上倒卖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违反了刑法。
其次,对于刑法规定以外的黄牛倒卖行为,需要查询具体的各行业的行政法律法规,例如,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得倒卖行政许可证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倒卖进口配额、进口登记证明和进口许可证的通知 规定,不得倒卖进口配额、进口登记证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倒卖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规定,不得倒卖疑似赃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
我国有67部法律、232部行政法规、1300部行政规章提到了“倒卖”,在此不能一一列举,如果要查询黄牛行为是否违法,要查询本行业的具体规定来判断。如果本行业没有法律规定倒卖行为非法的,法无禁止皆可为,则是合法的。
综上,黄牛行为的边界是,如果不违反本行业的行政法规,则不违法;如果违反刑法,则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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