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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拖欠我钱款,我该如何维权?

2021-03-10 来源:我们爱旅游

欠债不还,可以先商议解决或起诉追债。起诉时需缴纳诉讼费,提交相关证据。民间借贷纠纷需提供借款协议、担保、付款凭证等证据。欠债不还会导致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法律分析

一、别人告我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先找债权人进行商议,在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可以撤销起诉;不过也可以进行从容应诉,但是借别人的钱,始终都是要自己偿还的。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欠钱不还起诉材料样本

起诉书

原告性别出生时间民族电话

住址

被告性别出生时间民族电话

住址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起诉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向原告借款元,立下欠条为证,约定年月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盖章):

年月日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债务人失踪了,还是死亡了,债务依旧是需要偿还的。如果拒绝偿还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并将债务人列为失信执行人,这样当事人会会被限制高消费的。

结语

欠债不还,法律有明确规定。如遇到此情况,可先与债权人商议解决,达成一致后撤销起诉。或选择从容应诉,但借贷始终需偿还。起诉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未偿还债务。起诉时需缴纳诉讼费,并提交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管辖权证据等材料。民间借贷纠纷还需提供借款协议、担保证据、借贷凭证等。若债务人失踪,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法院将强制执行并限制债务人高消费行为。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法律保障债权人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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