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委员会收费吗
不收费,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对收费标准做了规定。附:争议金额(人民币)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纠纷内容:①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有关特殊领域的经济纠纷,国家目前安排了特殊的争议解决机制,具体指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委员会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它与行政机构和其他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种仲裁组织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的含义?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根据《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22、23、24条 该内容由 贾彬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