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离婚的,共同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