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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科级干部退休年龄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目前并没有延长科级干部退休年龄的政策,依然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该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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