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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经过双方同意吗?

2022-10-07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

不一定。可以双方同意,也有可能一方不同意。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一起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则您应当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书生效之日后过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同第一次起诉离婚,那么这一次起诉,判离的概率就会比较大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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