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是在社保局吗
工伤认定不是在社保局,工伤认定要去人社局办理,因为要去社保行政部门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决定,而社保行政部门归人社局管辖。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且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和个人申请有什么区别
1.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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