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名不符实能不能提起诉讼
“名不符实”的借条
因借款久拖不还,原告胡某将借款人杜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发现原告持有的是一张“名不符实”的借条,即借条中的签名与起诉状中所列被告名字不符。近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9年5月9日,被告杜某向原告胡某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因无钱偿还,被告于2010年10月1日交付原告化肥31袋折款4030元还账,尚欠5970元。该笔借款,原告多次到被告家中催要,被告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借条名不符实能否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邮寄送达了应诉法律文书,但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经庭审查明,原告所持借条借款人签名为杜某某,与被告身份证上并不一致,原告虽解释其为被告的小名,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为同一人,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什么样的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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