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
租赁合同有效;
出租人已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占有中;
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抵押的实现、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
2、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
新的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维持不变(租金、期限),自动将出租人变更为新的所有权人。
这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属于债权债务的法定移转。
3、租赁物
动产(汽车)租赁合同与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4、租赁合同的类型
以下两类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的;出租人虽非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但出租人享有订立该租赁合同的权利的。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
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了变动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受其影响。就是说,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物的新所有人要尊重租赁物上的承租人的使用权的原状,即租赁物的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出租人。新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后,可以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履行义务,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依照原租赁合同不变。而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脱离出租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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