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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检察院就是定性了吗

2021-01-26 来源:我们爱旅游

案件到了检察院是否定性需要视情况而定:
1、案件最终的处理都要以事实与证据为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时证据不充分,不一定会判刑;
2、如果检察院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会立即释放。公安机关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只说明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是否起诉,还应该由检察院审核之后再做决定;
3、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对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认定和量刑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具体流程如下:
1、检察院起诉:
(1)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3)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事实发表意见,询问被告人,审查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4)被告人就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3、宣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4)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5)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4、审理期限: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三个月以内宣判;
(2)具体是否会被定罪,不由检察院来进行确定,而是由法院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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