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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子女的抚养

2020-10-09 来源:我们爱旅游

  2.1抚养权

  离婚后,双方所生长子    ,由   方抚养,双方所生次子     ,由   方抚养。

  2.2抚养费

  方每月给付   子     抚养费(大写)     元人民币(本协议币种均为人民币,下同)直至   子满   周岁;给付方式为:

  (1)现金,于每月第一次探视时直接给付到   方。

  (2)银行汇款,每月   号前将本月抚养费转入   方的如下账户:

  开户行:        ;

  卡号:        。

  如遇孩子大病、特殊教育开支等大额抚育费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最终利益,协商增加抚养费的事宜。

  2.3探望权

  离婚后一方及其父母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且提前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离婚后一方及其父母可随时探望另一方抚养的孩子,原则上每月至少  次,每次  至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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