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担保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为债务提供物的担保的人是债务人本人,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则其只需要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一、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如何解决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则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则债务人可以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二、让与担保协议书是什么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等权利转移于担保权人,从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于债务清偿后,担保标的物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可以就该标的物受偿的权利。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民间借贷双方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同时,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借款人将标的物出卖给出借人,当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借人,如果到期借款人能够还本付息的,则标的物返还借款人。
三、债务人抵押和担保竞合怎么办
债务人的抵押担保与他人担保竞合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顺序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于债务人提供的是物保,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来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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