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当事人需要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要明确借款的金额,明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等。
一、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二、网络高利贷合法吗?
法律禁止放高利贷行为,因此可以得出放高利贷是犯法的结论,但目前还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三、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关于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借条是当事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载体和证明之一,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借款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等,合同有效。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并是不是在出具借条之时,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若借条在提供借款之前出具,则不具有效力;若同时出具或者提供借款后出具,具有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