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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一定要签合同吗,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来源:我们爱旅游

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7.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一、无效借贷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无效借贷行为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二、什么情形下写了借条也是无效的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二)借条的出借人应当是个人,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三)双方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民法典的保护。

(四)借条中的复利条款无效。复利就是讲利息计入本金赚取高额利息的,仅仅保护真实本金及其利息,复利部分无效。

(五)借条的主体应当是有行为能力的。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六)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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