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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否要证据?

2021-01-07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其分类为:暴力手段致人轻伤以上,即使未抢到财务也算抢劫罪既遂,没有致人轻伤的则抢到财务才算抢劫罪既遂。 抢劫罪是刑法里面的罪名,应当由公诉人提起公诉,就不需要当事人自己去举证了。 关于抢劫罪成立的证据可能有,物证(凶器),证人,视听资料,鉴定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 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 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 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 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 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 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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