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并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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