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提出探亲申请的,看守所应当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探亲时,不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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