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没有交社保的话是可以向劳动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的。在试用期之内,公司应该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之中没有约定的话,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民法典》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缴纳社保,所以如果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
当然法律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缴纳社保,这是试用期无任何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是规定30天以内缴纳保险,也就是说,2月2日入职,企业2月不交,3月开始缴费是不违法的。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如果试用期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的,你可以先与其协商处理,如果不行则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在员工转正后为其补交,以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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