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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2023-07-18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效力待定的内容是指诉讼成立时不能确定其效力,但需要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诉讼。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在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仍不确定;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能成为有效的民事行为。

如果对方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如果对方知道或应该知道行为人仍然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不构成表面代理,是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对方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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