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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1-08-06 来源:我们爱旅游

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

1、客体是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的职员;

4、在主观方面是共同的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一、私企职务侵占的客观条件有哪些

私企职务侵占的客观条件有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最新职务侵占追诉标准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主要是:1、客体方面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了侵占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观方面为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挪用与侵占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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