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服刑人员回家探亲政策。批准离开监狱探亲的标准:
1、原判有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
2、宽管级处遇的;
3、服刑期间一直表现良好,离开监狱后不会再有危害社会行为的;
4、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监狱所在省行政区域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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