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多年不给抚养费的,可以起诉解决。男女双方离婚后,对方不愿意负担孩子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抚养费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被告应当负担孩子抚养费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直接让被告按时支付抚养费。因此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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