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纠纷专属管辖。
不动产抵押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不动产抵押纠纷处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提起诉讼:当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3、调解: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
4、庭前准备: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组织庭前会议,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澄清争议焦点,确定争议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
5、开庭审理:如果庭前会议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质证证人、鉴定人等,审查证据,进行辩论,最终作出判决;
6、执行判决: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一方仍不履行判决,申请执行部门将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不动产抵押纠纷属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案件,一般的不动产抵押纠纷可按上述程序处理,但具体程序还需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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