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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后能否进行二次取保?"

2022-05-27 来源:我们爱旅游

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如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无期徒刑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若怀孕。但对社会危险性罪犯或自伤自残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确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罪犯,需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开具证明。

法律分析

收监了不可取保候审,但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前四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拓展延伸

被监禁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保释?

被监禁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保释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被监禁的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二次保释。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发生变化。其次,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罪行性质、社会关系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二次保释申请。此外,被告人的行为在监禁期间也会被严密监控,以确保公共安全。因此,虽然二次保释是有可能的,但并不是所有被监禁的人都能够成功申请。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中,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同意二次保释申请。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这些情况包括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但不危害社会的情况。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情况,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然而,对于可能带来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确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虽然被监禁后可以申请二次保释,但是否能成功取决于个人情况、罪行性质和社会关系等因素,并且法院会严密监控被告人的行为以确保公共安全。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中,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同意二次保释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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