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推荐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转移,而现在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对于乡村振兴实施,国家势在必行。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具体方式;如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发展内生动力;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流转,盘活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盘活乡村建设用地资源等。
2、工作重心转移
中央已经确定,对脱贫县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资源支持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这是稳健、科学的执政理念,将顺畅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而从目前已公布的政策文件和学者分析来看,平稳过渡至少要从三方面共同发力。巩固脱贫成果,为平稳过渡“夯实地基”。拓展脱贫成果,为平稳过渡“添砖加瓦”。建立衔接机制,为平稳过渡“搭桥铺路”。
3、大力推进技术赋能
2021两会苏宁张近东提出,要大力推进技术赋能,实现农村零售业态升级。农村消费市场有很大成长空间,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城乡收入缩小,在脱贫攻坚目标完成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消费市场进入新发展阶段,建议升级品质,将乡村商业消费作为主要方向,有利于发挥线上线下融合的大型零售企业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对农村小微零售企业的数字化赋能,引领带动农村消费品质升级,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4、农业人才下乡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提出6项提案,内容涵盖乡村振兴、“猪芯片”育种、生猪养殖产业转型、绿领人才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和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种业企业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引技”、“引智”结合,奖励跨行业跨国攻关“猪芯片”的紧缺人才。继续支持以家庭为核心的中小散户适度养殖,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帮助小散户加快转型升级。实施“农业人才下乡”计划,从产业、融资等方面给在乡、返乡创业的年轻人以帮扶。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加强冷链建设,以及鼓励民营企业组织再造,以新商业文明促进转型升级。
5、推动农产品源头分级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大范围推动我国农产品的产地源头分级,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的问题,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率,提升农民收入。推进农产品源头分级可以大幅降低产后损失率,对小农户的直接增收效应非常明显。还认为新型电商在解决当下以及以后的农产品销售问题、‘最初一公里’,包括‘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2021两会三农政策消息介绍了,在两会召开期间,各个地区人大代表将会对三农问题提出实施计划,因此大家要多关注两会期间的主题,对于展开三农工作有很大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五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省、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十三)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二十四)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二十五)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二十六)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中央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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