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受理请求撤销协议;若未发现欺诈、胁迫情形,法院应驳回请求。另外,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离婚后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对方发现此类行为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后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案例分析
离婚后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案例分析旨在探讨离婚后夫妻之间财产分割所引发的纠纷,并通过案例分析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能就财产归属、债务分担、赡养费等问题产生分歧,进而导致纠纷的发生。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各种情况下的法律依据和法院判决,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通过深入研究案例,读者将能够了解各种纠纷案例的处理方式,从而在类似情况下更加明智地进行财产分割协商或诉讼。
结语
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婚姻终止后常见的问题,涉及到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财产分割协议的执行。然而,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导致该方在财产分割中被少分或不分。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以便在类似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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