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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为刑事案就有案底了吗?

2020-01-23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

立为刑事案件的,是办案单位以行为人涉嫌犯罪进行调查的开始。俗称的“案底”是指违法犯罪记录,但立为刑事案件不是判决,需要法院有罪判决生效后才代表有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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