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北计大厦具体情况,为了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严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上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如高空作业、焊工、电工等保证具备相关资格证明。
3.乙方施工需动用明火(如电、气焊、喷枪、切割机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保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安全措施)报保卫科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火作业现场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器材,施工现场及相关区域严禁吸烟,完工后仔细清理现场垃圾、杂物全部带走。现场安全员再次进行检查后,确认不存在任何遗留火种、及其它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4.乙方工人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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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绳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子时要系安全带。
5.施工人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好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然后再系好卸扣,同时坐板扣子要扎紧,固死。施工工具要系好安全绳并拿稳抓牢,手持电动工具要捆绑牢固不得脱落。
6.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导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系牢,以防坠落伤人,同时严禁嬉笑打闹和携带其他无关物品。
7.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8.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带,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危险地段、人多的地段要设围挡,地面监护人员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摆绳等现象的发生。
9.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助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系好。
10.施工人员落地时,要先观察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11.保证大厦楼顶原有消防设施、器材、线路完好无损,且不能遮挡、圈占或擅自变更其设置位置。严格执行北计大厦各项安全用电规范要求,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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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用电、私拉乱接。
12.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以外无故乱串和逗留。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厦内及楼顶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安保人员在乙方前来施工时,为其打开顶楼大门并登记楼顶钥匙领用记录。
2.甲方安保人员确认施工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是否到场,未到场的禁止领钥匙开门施工。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如需动用明火(如电、气焊、喷枪、切割机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当乙方先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安全措施)当检验申请和安全措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及时批准并开出动火证后备案施工。明火作业现场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器材,施工现场及相关区域严禁吸烟。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灭火器。(施工期间以防发生火灾) 5.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定期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或不当的工作方法或行为立即制止,严重者可以勒令停工。
6.甲方有权利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乙方因不重视安全工作或违反安全制度,引起火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责任自负。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力,乙方有给与赔偿的责任。乙方不按照安全协议规定进行操作和施工的行为,甲方有权纠正或责令暂时停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承担其刑事责任。
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完工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垃圾、杂物全部带走。 8.甲方安全监督人与乙方安全管理人在完工并清理垃圾后,再次对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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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安全检查,再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及其他任何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9.乙方人员撤离后甲方安保人员检查无误后闭锁楼顶大门钥匙交回门卫室登记。
三.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留存以备查证。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广告画面更换、维修、调整、拆除。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甲方安全监督人: 乙方安全管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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