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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第3期 (1)

来源:我们爱旅游


以案说法第三期主持词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为了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全旗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翁牛特旗司法局在翁牛特旗电视台“平安与法治”栏目开通“以案说法”专题,我们开办这个专题栏目的目的,就是想通过用经常发生在我们农村牧区老百姓身边的一些法律事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农村牧区的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此进一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力打造惠民法律宣传平台。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演播室特意邀请了我旗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这位是恒伟律师事务所的冯志清律师、这位是紫城律师事务所的刘晓晨律师,非常感谢冯律师、刘律师的到来。

律师:大家好!

主持人:今天,两位律师将专门就起诉应注意的事项、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诉讼期间、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一些法律问题与我们大家进行座谈。

主持人:好,下面就请两位律师就起诉时应注意的事项跟我们谈起

冯律师:好的,如果说我们老百姓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并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我想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得确定谁是真正的被告,也就是告对人。其次,被告的住址及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因为涉及到送达起诉状和开庭日期。再次,就是选择起诉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这是起诉必备的几个条件。

主持人:要是起诉后找不到被告呢?

刘律师:要是被告下落不明,那么就得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个时间就有些漫长了,需要60天的公告期。我有一个债务纠纷的案子,找不到被告,就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但这个时间就有些长了,需要60天的时间,并且还需要公安机关或村委会的下落不明的证明才能公告送达。

主持人:起诉是不是还有时间限制啊,打个比方,别人欠我一笔钱,我2013年1月1日借给他的,约定2014年1月1日还,到期后他要是不还,我应该在什么时间去法院起诉他?

冯律师:您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是诉讼时效的问题,简单地讲,就是您希望你索要欠款的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获得胜诉的判决,您应当在一个有效的期间内提出起诉,这个期间就是诉讼时效。这几年借钱不还的案子很多,像您这种情况,诉讼时效为两年,应该是在2016年1月1日前起诉他,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您向他催要过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您催要那天开始从新计算,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超过20年,那么您的债权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主持人:如果借据中有担保人作担保呢?那么保证期间该如何计算?

刘律师:如果借据中只有担保人签字,没有写明保证期限,保证方式的,那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保证方式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果在借据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应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担保人对其担保人的责任存在着很大的误区,以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就是去帮个忙,签个字就行了,自己反正没有花到钱,也不用承担偿还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只要你为债务人提供了担保,如果该笔借款逾期后,你就应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或者全部的还款责任,这可不仅仅是你只是签个字的事情,所以我想提醒广大观众朋友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有风险意识。

主持人 :关于诉讼时效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呢?请俩位律师给我们大家谈一谈好吗?

冯律师:好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还有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这几种情况都是一年的诉讼时效。比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子或者是两个人打架致人受伤,一方请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的案子的诉讼时效都是一年。

主持人: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

刘律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主持人:两位律师可以为大家举列说明一下有哪些特殊情况吗?

刘律师:比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主持人:诉讼期间和诉讼时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诉讼期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冯律师:诉讼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您的胜诉权在多长时间内受保护,诉讼期间则是指具体诉讼行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完成。

主持人:相信大家都想了解一下,如果我起诉了多长时间给结案啊,我不服一审判决要多久提出上诉啊等等。这些关于诉讼时间方面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呢?

冯律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诉讼期间: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告答辩,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刘律师: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上诉后三个月内审结;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审结。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主持人:俩位律师,那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前一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作为原告,虽然拿到了胜诉的裁判文书,但却拿不到一分钱,因为对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前就将所有的财产转移了,等到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被执行人早已人去楼空了。想请教一下两位律师对这种行为,有没有应对的办法呢?

冯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您在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的方式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房屋、扣押车辆等等,总是只要是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一旦被告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那么您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即使被告拒不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也有现成的财产可供执行。

当然,财产保全也不是没有限制。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当属于给付之诉。(举例说明)其次,保全应当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再次,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应当与诉讼请求金额大致相当。最后,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在保全错误或败诉时负责赔偿被保全人因保全所产生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保全也要慎重,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否则就可能为此付出代价。财产保全分两种,诉讼前的保全和诉讼中的保全。在诉讼过程中,您随时可以申请保全。此外,在诉讼之前,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如果您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您可以在起诉之前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就是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15日之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已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一定要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你所做的诉前财产保全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啦。

刘律师:除了财产保全,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这同样能够阻止被告非法转移和隐瞒财产。但先予执行也有一些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

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经营;二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先于执行的范围为:一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于执行的。另外,它与财产保全一样要应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也要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可见,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程序,是对付“老赖”的“尚方宝剑”,但在使用时也请格外慎重,否则将得不偿失。

主持人:假如我的财产“不幸”被法院保全或先予执行,我该怎样对待呢?

冯律师:我们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保全和先予执行不等同于没收,最终的结果还得由判决来定,所以没什么好紧张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可以向作出保全的法院申请复议,若保全或先予执行确有错误,法院会立刻纠正,但复议期间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同样生效。如果您不通过正常程序,而采取不合作、甚至暴力抗拒的行为,您将会依法受到制裁,这样非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只会添乱。

主持人:其实人的一生当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与周围的人发生一些摩擦和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人常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纠纷能够通过平等协商“化小”或“化了”是最好的方式,大家都不伤和气。因此,诉讼不见得是你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我们也并不鼓励当事人将所有的纠纷都提交到法院解决,但如果纠纷到了不能协商解决的程度,您就应该勇敢地用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好,刚才,冯律师,刘律师就起诉前应注意的事项、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我们做了解答,非常感谢冯律师,刘律师刚才给我们做的精彩讲解。感谢观众朋友们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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