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中“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我司全员安全责任,特制订安全袖标佩戴管理办法。 一、 袖标配发:
(1)“安全检查”、“安全员”袖标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制作,统一配发,
专人专用。
(2)“安全检查”袖标配发到公司、车间(部门)安全员和分管安全的领
导;“安全员”袖标配发到车间安全员、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小组长。 二、 袖标使用要求:
(1) 安全袖标佩戴在左手上臂中部,标识字样朝外,并随时保持安全袖
标的标识清晰和清洁。
(2) 公司、车间(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小组长进入生产现
场,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袖标。
(3) 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时所有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检查”袖标。 三、 考核:安全环保部随时进行抽查,发现要求佩戴袖标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一次,处罚当事人20元;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未按要求佩戴袖标加倍考核。考核款项从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四、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东川昆钢矿业公司
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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