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砂浆配合比计算与说明
一、使用部位及要求:
泉州晋石高速公路B合同段,用于路缘石安装、集水坑、急流槽等路面附属工程及交安、管道工程; 强度等级:M7.5;
稠度:30-50mm,分层度:<30 mm。 二、设计依据:
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2010)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三、原材料:
1、水泥:采用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豪福”牌P·B-SN-002。
2、细集料:晋江市安平芋圆砂场,河砂,细度模数为2.58,表观
密度:2604kg/m3。报告编号:B-XJ-003。 3、拌和用水:饮用水。 四、设计过程:
1.砂浆试配强度计算: fm.o=kf2 =1.2×7.5=9.0MPa 2、计算每m3砂浆中水泥用量: 取每m3砂浆中水泥用量333 kg。
3. 依据JGJ/T 98-2010第5.1.1条,每m3砂浆的砂用量为干燥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堆积密度,实测砂子的堆积密度为
1484kg/m3。
4、依据JGJ/T 98-2010第5.1.1条,根据砂浆设计的稠度30~50 mm的要求选取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 mwo =290kg。 5、得出基准配合比: mc:ms: mw=333:1484:290
6、以基准砂浆配合比为基础,另外采用分别增加、减小10%水泥用量定出试拌配合比:(单位:kg/m3),对拌和物性能进行检测,详见下表:
编号 1 2 3 W 290 290 290 C 333 366 300 S 1484 1484 1484 稠度(mm) 分层度(mm) 表观密度 五、7天及28天抗压试验结果
1、7天抗压试验结果
抗压 W/C 0.87 0.79 0.97 1 2 荷载(KN) 3 4 5 6 强度(MPa) 达设计强度(%) 2、28天抗压试验结果
抗压 W/C 0.87 0.79 0.97 1 2 荷载(KN) 3 4 5 6 强度(MPa) 达试配强度(%) 六、试验结论
根据试验结果,
确定每立方米普通混凝土材料用量:
材料 用量(kg) 水泥 333 水 290 细集料 1484 拟采用基准配合比: C:W:S =1:0.87:4.46 七、附件
1、标准试验结果批复单。 2、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3、砂浆配合比试验记录、砂浆拌合物性能试验记录、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记录。
4、原材料(砂、水泥)试验报告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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