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来源:我们爱旅游


朝辉国际公馆二期人工挖孔桩

安全施工方案

化工部马鞍山岩土工程公司

2010年4月15日

一、挖孔桩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地质条件,若土层情况较差,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成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后才能挖孔,以保证土壁稳定。

2、挖孔的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不可收拾。

3、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砖支护,浇灌混凝土时再拆除。

4、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土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左右(超过人高)推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操作人员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

5、桩孔挖土,必须挖一节土,做一节护壁。

6、挖孔、扩孔完成后,一律在当天验收并浇灌护壁混凝土,特别是孔壁是砂土、松散填土、饱和软土等更不得过夜再浇灌护壁混凝土,以免塌孔。

7、护壁混凝土拆模,要经过现场技术人员批准。

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自离职守,要紧密配合。

9、挖孔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

10、上班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支脚、吊绳、挂钩(保险钩)、提桶等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11、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应轮换工作。 12、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以及井

中的空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13、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而且必要有安全人员在现场指挥,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二、安全用电

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从底层通往楼层的电路及楼层施工用的电路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⑴、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⑵、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⑶、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⑷、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⑸、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

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⑹、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⑴、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⑵、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⑶、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⑴、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⑵、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⑴、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

要求架设;

⑵、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⑶、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⑷、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⑸、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⑹、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⑺、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⑻、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⑼、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a.停电;

b.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c.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d.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e.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⑴、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⑵、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⑶、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⑷、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7、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