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员工休、请假管理的通知
各位同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休、请假期的管理,依据国家、省、市、区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及实际工作情况,特做以下规定:
一、休、请假期管理规定
1.1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比如元旦、五一、国庆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2 国家政策有规定的、有条件的、有时限和待遇规定的休假(比如产假、婚假等,后面统称为公假),按照国家及上海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1.2事假(私假)
1.2.1 事假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个人或家庭私事,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具体休、请假天数须视员工提出的需求及相关领导的批假情况综合确定。
1.2.2 员工因处理私人事务所需而在工作日提出休、请事假须有充分事由,并按事假的审批流程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各级领导审批员工的事假应考虑、体恤员工急之所需,但同时应以公司利益为重,且应遵循以下原则:
1.2.2.1 不得影响工作进度及重要工作项目的开展;
1.2.2.2 倡导员工本人自觉通过加班或调整工作方法等形式弥补因休假所影响的工作进度;或在员工休假期间另行安排相关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相关工作,以满足工作项目的按时进行。1.2.3 对员工不服从领导安排而擅自休、请事假的作旷工处理。
1.3 病假(私假)
1.3.1 病假医疗期规定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3.1.1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
1.3.1.2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1.3.2 长期病假的复核
1.3.2.1员工当月内累计达到两周的病假,公司可视需要: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嘉定区人民医院或嘉定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再次检查。
1.3.2.1.1如查出属欺骗行为,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再次检查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
1.3.2.1.2 如查出属实,再次检查费由公司承担。
二、休、请假审批流程
除法定节假日外,所有公假、私假均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相关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1.1私假(事假、病假)的审批流程
1.1.1请假天数在一天(含一天)以内由直接领导或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1.1.2请假天数在一天以上、三天(包含三天)以内,由直接领导或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1.1.3请假天数在三天以上,由直接领导或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核,公司CEO(或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1.2公假的审批流程
1.1.1请假天数在一天(含一天)以内由直接领导或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1.1.2请假天数在一天以上、三天(包含三天)以内,由直接领导或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1.1.3请假天数在三天以上,由直接领导或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CEO(或总裁)审批。
三、休、请假相关说明
1.1员工请假必须书面填写《请假审批单》(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人
力资源部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留存。
1.1.2事假应说明具体事由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1.3病假(三天或以上)应附上正规医院(是指区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病假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病假证明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病情意见书或病假证明单、挂号单、病情就诊记录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1.4产假、哺乳假应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1.5计划生育假应附医院出具的施术诊断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1.6婚假应附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1.1.7工伤假应附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2员工应在休假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1.3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或假满续假需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人力资源部请假,应尽快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手续最晚应自休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补上,否则将视为旷工。
1.4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含缺少证明材料,缺少审批环节等),均按违纪处理,其假期天数一律按旷工处理。
1.5员工请假审批获准后,《请假审批单》应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处备案留存。
四、其他管理事项
1.1法定节假日须经公司确定并公布方为有效假。
1.2公假、私假均须由个人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并持有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假。
1.3员工休、请假属非有效假的,将视公司最终审批情况分别列为事假或作旷工处理。
请大家遵照执行!
附件1:《请假审批单》
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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